為進一步完善居民普通門診保障政策,9月29日,市醫保局印發了《關于落實城鄉居民門診費用醫療保障政策調整工作的通知》(淄醫保字〔2024〕44號),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 一、政策調整的背景?
??? 為落實《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實施意見》規定,穩步提高居民門診待遇保障水平,結合我市居民醫保基金運行情況,制定本項政策。
??? 二、我市居民在哪些醫療機構可以享受居民門診統籌?
??? 我市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參保人在我市基層定點醫療機構可以享受門診統籌待遇。
??? 三、居民門診報銷比例是多少?
????居民門診政策范圍內醫療費用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5%,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報銷比例由70%提高到75%。居民普通門診統籌基金年度實際支付限額不變,即一個自然年度內居民門診統籌實際報銷額度為475元。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報銷限額與居民門診統籌報銷限額合并計算。
??? 四、政策從什么時間開始執行?
??? 自2024年10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