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衛生計生委、各三級醫院:
??為落實《北京市分級診療制度建設2016-2017年度的重點任務》(京衛醫2016〔113〕號)要求,我委下發了《關于申報北京市遠程會診中心成員單位有關事項的通知》(京衛醫〔2017〕60號),在各具備條件的醫院申報和現場調查的基礎上,我委經研究確定成立北京市第一批遠程會診中心。為做好北京市遠程會診中心建設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遠程會診中心名單
??(一)市級臨床會診中心
??1.內科(四類慢病)臨床會診中心
??高血壓: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糖尿病:中日友好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冠心病: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安貞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腦血管病: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直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陸軍總醫院。
??2.腫瘤會診中心
??北京大學腫瘤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腫瘤化療)、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神經腫瘤、肝腫瘤、肺腫瘤)、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神經腫瘤)、中國中醫科學院廣安門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中醫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空軍總醫院、軍事醫學科學院附屬醫院。
???3.骨科會診中心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第三附屬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解放軍總醫院第304臨床部、陸軍總醫院。
??4.兒科會診中心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兒童醫院、北京大學第一醫院、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兒科心外)、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兒科神外)、中國中醫科學院西苑醫院、北京中醫藥大學東方醫院、北京市肛腸醫院(小兒肛腸)、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陸軍總醫院。
??(二)市級醫技會診中心
??1.影像會診中心
??放射診斷: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超聲診斷: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人民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婦產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
??2.血液檢測會診中心
??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中國人民解放軍總醫院、解放軍第三〇二醫院。
??3.心電圖監測與診斷會診中心
??中國醫學科學院阜外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
??4.病理會診中心
??中國醫學科學院北京協和醫院、北京大學第三醫院、首都醫科大學宣武醫院、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天壇醫院、中國中醫科學院望京醫院、解放軍第三〇二醫院。
??以上醫院聯絡方式見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管理
??????成為北京市第一批遠程會診中心的醫療機構,要有專門部門負責遠程會診管理工作,并安排專人負責遠程會診工作。主要職責如下:
??????1.組織和協調遠程醫療會診工作,為疑難危重患者提供遠程醫療會診服務;
??????2.制定遠程醫療會診的流程和考核標準;
??????3.遠程醫療會診專家資格的認定;
??????4.遠程醫療會診專家的推薦,建立并及時公布和更新遠程醫療會診專家庫;
??????5.收集和管理遠程醫療會診資料;
??????6.定期收集、整理、分析遠程醫療會診相關信息,并提出工作意見、建議,供衛生行政部門參考。
??(二)遠程會診原則
??????遠程會診原則上實行分級診療,并優先滿足醫聯體內成員單位的需求。區級醫院、基層醫療機構的患者因病情需要,也可向市級遠程會診中心申請開展普通會診。
??(三)醫師執業要求
??遠程會診醫師應具備以下條件:取得執業醫師資格并注冊;會診、咨詢內容與本人執業范圍、專業技術相一致。遠程醫療會診只作為臨床診療活動的輔助手段,申請會診機構對患者負完全責任。
??(四)申請遠程會診中心網絡單位的條件
??擬申請加入北京市第一批遠程醫療會診中心的網絡單位,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具有開展遠程醫療會診工作的場所、基本設施,擁有至少一名經過培訓合格的專(兼)職網絡技術管理人員;建立遠程醫療會診的管理制度;能做好遠程會診病例資料保存、費用管理等工作。
??擬加入遠程醫療會診的網絡單位應向遠程會診中心提出申請,經該中心審核同意后方可開展遠程醫療會診。申請時應提交以下材料:
??1.《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副本及復印件;
??2.《遠程醫療會診機構備案書》一式三份;
??3.網絡設施建設等硬件設施情況(標準參照國家衛生計生委相關規定);
??4.遠程醫療會診網絡技術人員與管理人員名單及技術職務證明;
??5.遠程醫療會診管理制度。
??6.其他遠程會診中心要求的材料。
??(五)遠程會診的實施
??遠程會診分擇期會診和緊急會診。擇期會診由遠程會診中心根據申請會診機構的需求適時安排;緊急會診由遠程會診中心立即響應并妥善安排醫務人員會診。
??申請會診機構擬申請遠程醫療會診時,應當向患者說明會診程序、費用等情況,征得患者同意,當患者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時,應征得其近親屬或者監護人同意,并簽定“遠程會診知情同意書”(參考模板見附件2),報本單位醫務管理部門批準。
??申請會診方按要求填寫“遠程會診申請單”(參考模板見附件3),通過相應遠程醫療會診網絡平臺傳送至會診機構,主要內容應包括擬會診患者病歷摘要、擬邀請的遠程會診醫師姓名或會診醫師的專業及技術職務要求、會診的理由、時間和費用等;提供會診方根據會診目的及要求,審核會診資料,安排會診專家,確定會診時間。
??會診完畢,由會診專家填寫會診意見并簽全名,通過遠程會診網絡平臺傳輸給對方。
???(六)妥善保存資料,做好保密工作
??????各遠程醫療會診機構應按病案管理要求,做好遠程會診圖文音影資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建立會診病例數據庫,按統計年度向相應衛生主管部門報告工作情況。
??????嚴格執行國家和衛生部門安全保密的有關規定,與境外醫療機構開展遠程醫療會診或對重要病人、特殊病種進行遠程醫療會診,應按規定辦理報批手續,并采取相應的安全保密措施。
???(七)合理收取費用
??????提供遠程會診等服務,要按相關政策和協議約定合理收取費用。特需會診及新開展的業務根據實際情況雙方議定。遠程醫療會診費用由申請會診單位統一收取,定期與提供會診單位進行結算,不直接支付給會診醫師本人。
??三、其他相關要求
??(一)任期
??????按照動態管理、有出有進的要求,每個會診中心任期為4年。市衛生計生委定期審核確認,對出現問題或服務質量較差的,市衛生計生委予以取消并通報。
??(二)依法依規開展遠程會診
??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在開展遠程醫療服務過程中,有違反《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和《護士條例》等法律、法規行為的,由衛生計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