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明市醫療保障局聯合市衛生健康委員會印發了《關于開展2024年三明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專項調整有關工作的通知》,現將主要內容解讀如下:
??? 一、實施背景
??? 為全面加強深化醫改,著力增強我市“三醫”協同發展與治理活力。根據《關于做好2024年醫療服務價格調整工作的函》(醫保價采函〔2024〕258號)、《福建省醫療保障局 福建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福建省財政廳 福建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建立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閩醫保〔2022〕81號)、《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三明市關于擬開展2024年醫療服務價格專項調整重要事項報告的復函》(閩醫保價采函〔2024〕145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依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相關程序,實施醫療服務價格專項調整。
??? 二、調價情況
??? (一)按照“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原則,進一步理順比價關系,優化醫療服務價格結構,確保群眾負擔總體穩定、醫保基金可承受、公立醫療機構健康發展可持續。
??? (二)調低部分,降低設備為主檢查類項目價格,調低電腦血糖監測、指脈氧監測、血氧飽和度監測、動態血壓監測、心電監測、彩色多普勒超聲常規檢查等6項檢查項目價格。
??? (三)調高部分,優先從護理、治療、中醫類遴選特級護理、搶救、靜脈注射、經纖支鏡治療和中醫骨傷、肛腸、小針刀等體現技術勞務價值項目14項項目價格。
價格調整后,醫保支付政策保持不變。
??? 三、執行時間及相關要求
??? 本通知自2025年1月20日起執行。要求定點公立醫療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規范收費行為,嚴格落實醫療服務價格責任,主動向患者做好溝通解釋,并認真做好收費系統更新維護和與價格信息公示等工作。各級醫保部門要密切關注價格調整項目服務量和總費用的變化情況,強化相關費用審核監管,切實保障參保人員就醫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