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衛生局、深圳市衛生和人口計劃生育委員會,佛山市順德區人口和衛生藥品監督局,部屬、省屬醫藥院校附屬醫院和廳直屬醫院: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醫療救治工作,減少重癥病例出現,科學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包括奧司他韋、扎那米韋和帕拉米韋等),我廳組織制定了《廣東省醫療機構神經氨酸酶抑制劑臨床用藥指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供臨床參考,并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貫徹執行。
一、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轉變將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單純理解為國家應急儲備藥品的錯誤觀念,應明確神經氨酸酶抑制劑更是治療各類流感的常規藥品,是常規抗流感藥物,不屬國家管制或限制使用藥品,應回歸抗流感藥品的正常屬性。同時,應充分認識到,對各種類型的流感及時給予神經氨酸酶抑制劑治療,可延緩發展至重癥病例,因此,對符合用藥指征的患者,應及時予神經氨酸酶抑制劑治療,無須等待有關檢測結果。
二、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可自行采購足量的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報當地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部屬、省屬駐穗各醫療機構報省醫藥采購中心備案)。目前,我省正值流感發病高峰期(優勢毒株為甲型H1N1流感病毒),已出現流感患者死亡病例,各醫療機構要采購足量的神經氨酸酶抑制劑,供臨床正常抗流感治療使用。
三、各級各類醫療機構要取消醫生開具神經氨酸酶抑制劑處方的限制,有處方權的醫師均可根據病情需要開具神經氨酸酶抑制劑處方,不須醫院行政領導或上級醫生簽字同意。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前要與患者及(或)家屬做好溝通解釋工作。
四、對通過應急渠道發放到有關醫療機構儲備的神經氨酸酶抑制劑,仍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屬地醫療機構的督查,督促正常、科學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要加強培訓,組織醫務人員,認真學習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頒布的《人感染H7N9禽流感診療方案(2013年第二版)》及專家共識,指導早期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減少重癥病例出現,降低病死率。
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廳醫政處。聯系人:張偉,聯系電話:020-83854699、13332881789。
廣東省衛生廳
2013年5月6日
廣東省醫療機構神經氨酸酶抑制劑臨床用藥指引(試行)
為進一步加強全省人感染H7N9禽流感醫療救治工作,減少重癥病例出現,科學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包括奧司他韋、扎那米韋或帕拉米韋等),制定本指引。
一、使用時機
(一)神經氨酸酶抑制劑治療各類流感(包括人感染H7N9禽流感)早期使用療效確切,應盡量在發病48小時內開始使用。
(二)對于人感染H7N9禽流感重癥病例及臨床認為需要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的病例,發病超過48小時亦應使用。
二、適應癥
(一)甲型流感病毒對金剛烷胺和金剛乙胺早有耐藥,對奧司他韋和扎那米韋仍然敏感。乙型流感病毒對奧司他韋或扎那米韋敏感。最新實驗室檢查結果提示,H7N9禽流感病毒神經氨酸酶類藥物敏感,對烷胺類藥物耐藥。因此建議對臨床診斷為流感的病例均可以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治療;
(二)人感染H7N9禽流感相關病例。
1.監測病例(已出現臨床流感樣癥狀)、疑似病例和確診病例,應盡早足量使用;
2.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檢測陽性的流感樣病例,要及時使用;
3.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檢測陰性,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亦要及時使用:
(1)有流感樣癥狀,與患者有密切接觸(包括醫護人員)或在1周內接觸過禽類者,或發生聚集性流感樣病例
(2)有基礎疾病如慢性心肺疾病,高齡,孕婦等流感樣病例;
(3)病情快速進展及臨床上認為需要使用抗病毒藥物的流感樣病例;
(4)其他不明原因肺炎病例。
4.未進行甲型流感病毒抗原快速檢測或H7N9禽流感核酸檢測的:對有發熱、出現流感樣癥狀及有接觸H7N9禽流感患者或近期有禽類接觸史者,要及時使用;對高熱,伴咽痛、鼻塞、流涕等流感樣癥狀且外周血白細胞降低或正常的患者,無明顯接觸史,亦可根據病情使用。
三、用法
(一)對疑似或確診為人感染H7N9禽流感的病例在使用神經氨酸酶抑制劑前應留取呼吸道標本。并動態后續留取標本。注重病毒實驗室檢查和抗病毒治療同步進行;不必為了等待實驗室確診才啟動抗病毒治療,以免延誤治療時機。
(二)奧司他韋(Oseltamivir):
1.成人:劑量75mg每日2次,療程5-7天。
2.兒童:
1歲及以上年齡的兒童患者應根據體重給藥:體重不足15Kg者,予30mg每日2次;體重15-23Kg者,予45mg每日2次;體重23-40Kg者,予60mg每日2次;體重大于40Kg者,予75mg每日2次。
對于兒童及吞咽膠囊有困難的患者,可選用奧司他韋顆粒劑。
(三)扎那米韋(Zanamivir):
成人及7歲以上青少年用法:每日2次,間隔12小時;每次10mg(分兩次吸入)。由于扎那米韋偶可引起支氣管痙攣和過敏反應,對有哮喘等基礎疾病的患者要慎重,不推薦吸入扎那米韋治療。
(四)帕拉米韋(Peramivir):
盡管奧司他韋能被危重癥患者良好吸收,但仍有部分患者因可疑或明確的胃潴留、消化不良或消化道出血而無法耐受或吸收口服奧司他韋,對于這類患者應考慮使用帕拉米韋氯化鈉注射液,或靜脈輸注扎那米韋。重癥病例或無法口服者可用帕拉米韋氯化鈉注射液,成人用量為300-600mg,靜脈滴注,每日1次,療程1-5天。
(五)輕癥病例應首選奧司他韋或扎那米韋。
(六)鑒于目前缺乏吸入扎那米韋治療嚴重流感患者的數據,因此,對重癥住院病例和病情復雜患者,建議給予口服奧司他韋(而非吸入扎那米韋)治療。
(七)應根據病毒核酸檢測陽性情況,決定是否延長療程。對重癥病例,劑量可加倍,療程可適當延長至10天。在考慮是否對重癥和病情遷延患者增加劑量(加倍)和延長療程(5天以上)時,應結合臨床判斷和下呼吸道樣本病毒學檢查結果(realtimePCR)綜合判斷。對于這些患者,推薦采集下呼吸道樣本(例如支氣管肺泡灌洗液或氣管內吸取物、甚至誘導痰);假如無法獲取下呼吸道樣本,也可采集上呼吸道樣本,如口咽拭子。
對于免疫抑制患者可能有必要給予較長時間治療,因為這類患者可能存在遷延的病毒復制,也易于發生病毒耐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