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年,是鞏固和完善農村基層運行新機制關鍵的一年,要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十一屆二次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政策,規范管理,提高效能,推動農村衛生和新農合工作又好又快發展,并在部分工作點上取得突破性進展。
一、繼續鞏固完善新農合制度。
1、提高新農合籌資標準和保障水平。參合率繼續保持在95%以上。進一步提高新農合財政補助標準,人均籌資水平達330元。按照《貴州省2013年新農合統籌補償指導方案》精神,2013年全省以市州為單位,統一優化統籌補償方案,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報銷比例達到75%以上,實際報銷比達70%左右,最高支付限額達12萬元以上,出臺2013版省市、縣、鄉、村四級新農合藥品目錄,嚴格控制報銷目錄外的藥品、檢查、耗材使用,將縣級住院目錄外費用控制在15%以內。提高門診報銷水平,擴大參合農民門診受益面和低費用段人群門診受益程度,逐步降低個人自付費用比例,使參合農民更大受益。
2、完善重大疾病醫療保障機制。以省為單位全面推開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婦女“兩癌”、終末期腎病、耐多藥肺結核、重型精神病、艾滋病機會感染、肺癌、食道癌、胃癌、結腸癌、直腸癌、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腦梗死、血友病、Ⅰ型糖尿病、甲亢、唇腭裂、老年性白內障、地中海貧血等22類重大疾病醫療保障工作,并開展兒童先天性心臟病、急性白血病、苯丙酮尿癥、尿道下列和老年性白內障等5種疾病新農合免費救治。通過與中華慈善總會等機構合作,將格列衛等原研藥、專利藥等納入報銷范圍。
3、規范推進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在開陽縣、息烽縣、遵義縣、道真縣、務川縣、鳳岡縣、余慶縣、習水縣、平壩縣、六枝特區、盤縣、大方縣、黔西縣、松桃縣、德江縣、黃平縣、黎平縣、三都縣等18個省級支付方式改革重點聯系縣全面啟動實施新農合支付方式改革,對轄區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采取混合支付方式,門診采取總額預付的方式,住院采取以疾病分類按床日付費為主、結合按病種付費的方式。有效控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提高參合農民受益水平,并以此推動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改革。
4、加快推進商業保險機構參與新農合經辦服務和大病保險工作。以六盤水市為重點,在全市范圍內和市級統籌上推進商保機構經辦新農合業務。同時,在貴陽市、畢節市、黔西南州、銅仁市開展利用新農合基金購買城鄉居民大病保險試點工作,探索建立新農合普惠制補償、重大疾病保障和大病保險有效銜接的新農合大病保障機制,發揮多層次保障的疊加效應。
5、繼續加強新農合精細化管理。以統一補償方案、統一信息平臺、統一即時結報為重點,加強新農合精細化管理,加大基金監管督查力度,保障資金安全,進一步便民利民,提高參合農民滿意度。全面推進新農合信息化建設,完善升級應用軟件功能,爭取所有統籌區縣全部接入省級新農合管理平臺,年內完成數據、接口標準和藥品、診療項目和疾病名稱標準數據庫建設。探索建立各統籌區縣省市級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經費預付制度,在新農合重大疾病即時結報的基礎上,力爭全面實現省、市、縣、鄉、村五級就醫即時結報。
6、嚴格控制新農合基金結余。把基金結余率較高的38個區縣作為重點,采取有效措施,進一步消化基金歷史結余,繼續嚴格控制新農合基金結余,確保2013年累計基金結余在2012年的水平上下降10個點,控制在35%左右。
二、繼續提升農村基層衛生服務能力
1、鞏固完善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運行新機制。按照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于鞏固完善基本藥物制度和基層運行新機制的意見》中,對鞏固基本藥物制度、完善人事分配和績效考核制度、健全穩定長效的多渠道補償機制及提高服務能力等方面提出的新要求,結合各地實際,抓好落實。
2、繼續加強農村基層基礎設施建設。按照國家發改委和衛生部聯合印發的《完善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方案》明確的今后5年國家重點支持的農村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目標,做好標準化鄉鎮衛生院和鄉鎮周轉宿舍建設,切實改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環境和醫務人員工作及生活條件。
3、繼續做好農村衛生人員崗位培訓和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項目工作。圍繞各地實際需求和醫改重點,以提高實踐技能為重點,創新培訓模式,做好農村衛生人員經培訓項目,保證培訓效果。開展鄉村醫生全科執業助理考前培訓,推動鄉村醫生向執業助理醫師轉化。創新二級以上醫療衛生機構對口支援鄉鎮衛生院項目內容及形式,以仁懷市為試點探索通過對口支援項目建立長期合作協議、托管、組建縱向一體化醫療聯合體等多種方式,加強二級以上公立醫院在人才、技術、管理和服務方面對農村基層衛生服務的支持,提高農村基層衛生人員的服務能力,并在新農合政策的引導下,探索開展基層首診、分級診療和雙向轉診。
4、落實村醫待遇穩定村醫隊伍。以中央電視臺開展的“尋找最美麗鄉村醫生”大型公益活動為契機,狠抓鄉村醫生政策的落實,嚴肅查處擠占、扣款、截留和挪用鄉村醫生補助經費的行為。在村醫政府政策性補助月平均817元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鄉鎮衛生院和村衛生室的公共衛生任務分工機制,將40%左右的公共衛生任務交由村衛生室承擔,考核后撥付相應比例的經費,嚴格執行在基本藥物制度后的村衛生室實施一般診療費總額預付按人頭付費的新農合補償政策,確保使鄉村醫生的各項補助合計不低于2萬元。鼓勵各地對服務人口較少、地處邊遠的村衛生室,給予專項補助。探索研究完善鄉村醫生養老問題。
5、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試點工作。在主動申報的基礎上全省選擇10試點縣,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院長為總責任人,鄉鎮衛生院提供技術支撐和組織管理,村衛生室為簽約服務主體,鄉村醫生與農村居民建立穩定契約服務,提供連續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轉變服務模式、規范服務行為、促進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保障鄉村醫生勞務報酬。
6、開展鄉鎮衛生院評審,加強農村基層監督管理。制定《貴州省鄉鎮衛生院評審辦法》及《貴州省鄉鎮衛生院評審標準》,開展鄉鎮衛生院評審工作,推動鄉鎮衛生院嚴格依法執業,建立健全醫療衛生服務技術操作規程和工作制度,規范醫療服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等內部管理,提升服務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