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物價局:
??? 為加快分級診療制度建設,推動醫療服務工作重心下移,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提升基層群眾看病就醫獲得感和滿意度,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醫療聯合體建設和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7〕32號)、《山東省醫療聯合體建設推進工作方案》(魯政辦發〔2017〕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全面推進全省縣域醫療共同體(以下簡稱醫共體)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到2018年底,醫共體建設實現縣(市)級全覆蓋,構建起縣、鄉、村三級聯動的縣域醫療服務體系,醫共體運行和管理制度框架基本建立,較為科學的分工協作機制和較為順暢的轉診機制初步形成,力爭50%的縣(市)建成機制完善、成效明顯的縣域醫共體。縣域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診療量較2017年底提高5個百分點左右。
到2020年,縣域內所有縣級公立醫院(含婦幼保健機構,下同)和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含縣域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衛生服務站、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全部參與醫共體。不同級別、不同類別醫療機構間建立目標明確、權責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協作機制,建立責權一致的引導機制,使醫共體成為服務、責任、利益、管理的共同體,縣域內醫療資源有效共享,基層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基層首診、雙向轉診、急慢分治、上下聯動的分級診療模式基本建立,縣域內就診率達到90%以上,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務能力進一步提升,以人為本的整合型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進一步完善,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顯著增強。
二、基本原則
(一)政府主導,統籌推進。強化縣級政府在規劃、指導、協調、服務和監管等方面的責任,堅持中西醫并重,根據縣域醫療資源機構布局和群眾健康需求狀況,制定醫共體建設規劃,合理確定醫共體組建方式、管理模式和運行機制,有序有效推進醫共體建設。
(二)區域協作,創新機制。堅持醫療、醫保、醫藥聯動改革,強化區域協作,創新機制體制,逐步破除行政區劃、醫保、投入、人事等方面的壁壘和障礙,優化資源結構布局,逐步建立完善各級各類醫療機構間分工協作機制。
(三)資源下沉,提升能力。充分發揮縣級醫院在基層醫療服務體系中的龍頭作用,推進人員、技術、服務、管理下沉,提升基層服務能力,逐步實現醫療質量同質化。鼓勵醫共體內統一管理模式,發揮集約優勢,推進區域醫療資源共享,提高醫療服務體系整體能力與績效。發揮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杠桿作用,引導常見病、多發病的診療服務向基層轉移。
(四)重心下移,群眾受益。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理念,推動醫共體建設與預防、保健相銜接,逐步實現分級診療區域分開、城鄉分開、急慢分開、上下分開,方便群眾就近就醫,減輕疾病負擔,增強群眾獲得感。
三、重點任務
(一)因地制宜推進醫共體建設。按照《山東省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的若干措施》(魯衛發〔2018〕6號)要求,以資源共享、人才下沉、技術協作為重點,鼓勵縣域內以縣級醫院為龍頭,與鄉鎮衛生院建立醫共體,強化鄉鎮衛生院與村衛生室一體化管理,建立醫共體內人員柔性流動、雙向交流機制。積極推行基層衛生人才“縣管鄉用”(縣級醫療機構聘用管理,鄉鎮衛生院使用)“鄉管村用”(鄉鎮衛生院聘用管理,村衛生室使用)管理機制。鼓勵社會力量舉辦醫療機構加入醫共體。縣域內也可建立多個醫共體,引入競爭機制。醫共體內部由牽頭單位與各成員單位簽訂合作協議,探索成立醫共體理事會、管理委員會或建立其他相應機制,制定醫共體章程和相關制度,規定各成員單位的責任、權利和義務,著力推進“六統一”(統一人事管理、統一財務管理、統一資產管理、統一業務管理、統一藥品耗材目錄、統一藥品耗材配送),真正使醫共體成為服務、責任、利益、管理共同體。
(二)完善醫保支付政策。按照國家和我省的要求,加快推行總額預算下的多元復合式醫保支付方式,促進醫共體建設。進一步改進和完善醫共體總額控制辦法,充分利用既往數據,合理確定總額指標。對實現了“六統一”的醫共體,也可探索按轄區內人頭包干的方式確定總額指標,并建立“結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擔”的激勵和風險分擔機制,提高醫共體自我管理的積極性。完善差別化的醫保支付政策,合理拉開醫共體內不同層級醫療機構之間的報銷比例差距,對醫共體內轉診的患者起付線連續計算。按規定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院內制劑可在醫共體內使用。
(三)落實雙向轉診機制。各市或縣(市)根據縣、鄉、村三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分類制定分級診療目錄。落實《山東省分級診療雙向轉診服務指導原則(試行)》(魯衛醫字〔2016〕13號)要求,建立醫共體內部雙向轉診綠色通道,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雙向轉診臨床標準,本著急慢分治、治療連續、科學有序、安全便捷的原則,引導建立患者配合、運行順暢的雙向轉診渠道。縣級醫院要根據本縣住院病人主要流向、縣外醫院對口支援和參與醫聯體等情況,選擇若干家醫保聯網的縣外專科聯盟或城市三級醫院(含婦幼保健機構,下同)作為轉診合作醫院簽訂合作協議。對具備縣級醫療機構診療條件的患者,應及時從縣外專科聯盟或城市三級醫院轉回并繼續給予治療。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確需轉診的患者,由縣級醫院為其提供優先接診、優先檢查、優先住院等服務。患者在縣級醫院已完成難度較大的診治且病情平穩后,轉回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由縣級醫院醫生跟蹤指導后續診治工作。醫共體牽頭單位下轉、縣域外治療后轉回患者數量及增長情況納入醫共體建設成效考核指標體系。
(四)規范診療服務行為。醫共體縣級牽頭醫院全面推行臨床路徑,按照國家衛健委和我省統一規范的病種路徑,對照醫院能夠收治的病種目錄,擴大實施臨床路徑管理的病種數目,定期開展臨床路徑執行情況自查,確保病種數、病例數、入徑率、出徑率達到我省規定標準。對于醫共體內上下級醫療機構協作診療的病種要結合實際制定醫共體內連續診療路徑,實現診療服務的規范一致、連續銜接。縣級牽頭醫院要強化醫共體內各機構醫療服務質量控制,建立統一的醫療質量評價體系,積極開展基層“三基三嚴”培訓,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室內質控和室間質評,推動縣域內逐步實現醫療質量同質化。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要嚴格執行各類診療指南和分級診療服務技術方案,推廣使用門診“標準處方集”、住院臨床路徑。要突出預防為主、防治結合,加強與專業公共衛生機構合作,積極構建“三位一體”的疾病防控機制,為居民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管理與服務。
(五)發揮中醫藥獨特優勢。充分發揮中醫藥特色優勢,持續實施基層中醫藥服務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動計劃。加強縣級中醫醫院建設,每個縣級區域原則上設置1個縣辦中醫類醫院。強化縣級中醫醫院特色專科專病建設,提升中醫特色診療和綜合服務能力。鼓勵縣級中醫醫院與上級中醫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組建醫共體、醫聯體,積極開展縣鄉一體化服務。大力開展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中醫館、中醫科建設,推廣中醫適宜技術和非藥物療法,開展健康養老、養生治未病、婦幼保健、慢病康復等中醫藥健康服務,探索開展慢性病中醫藥健康管理。
(六)提升醫共體內醫療機構服務能力。以常見病、多發病和慢性病的診治、康復為重點,進一步拓展鄉鎮衛生院尤其是中心鄉鎮衛生院的功能,提升醫療服務能力。在保證質量安全、完善配套設施的情況下,醫共體牽頭縣級醫院可將部分二級手術等檢查治療項目下沉、延伸至鄉鎮衛生院。醫共體牽頭醫院可將部分科主任或技術骨干選派到中心(鄉鎮)衛生院擔任主要負責人,或組成技術團隊與中心(鄉鎮)衛生院開設聯合病房、共建特色專科,促進優質醫療資源共享和下沉。強化對下派醫務人員管理,派出醫院、派駐醫療機構要明確下派醫師工作時限、工作方式和目標任務。醫共體內下派醫師均納入國家和我省對口支援信息系統管理,派駐期間不再承擔原單位職責任務,暫停在原單位的處方權。各級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加大督導考核力度,對電話或現場抽查發現下派醫師、“業務院長”在派駐期間無正當理由脫崗2次的,以及工作時間、工作任務未達到要求的,其考核認定為不合格,且2年內不得再參加對口支援任務,其所在醫療機構等級評審日常評價指標項目中該項不得分。
(七)健全區域資源共享機制。提升資源利用效率,省級建立醫學影像、病理遠程會診中心,承擔全省疑難影像、病理診斷任務,各市全部開展遠程醫療服務體系建設。鼓勵三級醫院、縣級醫院在縣域內建立統一共享的醫學影像、遠程心電、遠程會診、檢查檢驗、病理診斷、消毒供應、后勤服務等中心,為醫共體內各醫療機構提供一體化服務,促進優質醫療資源下沉。在嚴格執行取消藥品加成政策前提下,允許醫共體通過省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對中標結果執行滿1年以上的公開招標藥品進行集中議價采購。規范推進統一藥品采購目錄、統一采購價格、統一配送結算工作,藥品目錄優先選擇國家基本藥物。進一步調整基層藥品配備使用政策,將縣級及以上醫療機構可遴選的藥品范圍全部下沉基層,基本藥物采購金額比例要求不再做硬性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每月使用的基本藥物數量一般在該機構當月使用所有藥品數量的50%左右。加強醫共體內各級醫療機構用藥銜接,醫共體內要制定長處方、延伸處方實施方案,明確處方病種和藥品目錄,并結合實際適時調整完善。推進藥學服務下沉,醫共體牽頭單位臨床藥師要通過現場指導、遠程指導等方式,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醫務人員合理用藥水平,加強對長處方、延伸處方的審核,積極為簽約服務慢性病患者提供用藥指導。
(八)做實家庭醫生簽約服務。醫共體牽頭醫院應組織組建內科、外科、婦產科、兒科、心內科、內分泌科、神經內科等科室中級及以上職稱人員組成的專科服務團隊,與轄區或醫共體內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家庭醫生服務團隊結對,通過定期坐診、設立慢病聯合門診、遠程診療、接受轉診等形式參與復雜疾病、疑難病患者的簽約服務。提高補助標準,激勵家庭醫生更好地提供簽約服務。在落實免費簽約服務包基礎上開展有償簽約服務,有償簽約服務包中符合政策規定的項目納入基本醫保支付范圍。
(九)建立人員保障激勵機制。按照“允許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允許醫療服務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規定提取各項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員獎勵”的要求,完善與醫共體相適應的績效工資政策,健全與崗位職責、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緊密聯系、適應醫療衛生行業特點的薪酬分配激勵機制。落實公立醫療機構用人自主權,實行按需設崗、按崗聘用,建立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靈活用人機制。允許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突破現行事業單位工資調控水平,合理確定績效工資總量。
(十)推進信息化建設。統籌推進醫共體信息化建設,推動信息系統互聯互通,納入縣(市)級和市級全民健康信息綜合管理平臺,實現電子健康檔案、電子病歷的連續記錄和信息共享,便捷開展預約診療、雙向轉診、健康管理、遠程醫療、家庭醫生簽約等服務,方便患者看病就醫。推動醫共體成員單位依托信息平臺建立遠程醫療合作機制,開展遠程視頻會診、遠程病理及醫學影像診斷、遠程專家門診等服務。2018年,遠程醫療服務覆蓋全部縣級公立醫院和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2019年,全省所有醫共體實現遠程醫療全覆蓋,構建起縣、鄉、村三級遠程醫學服務體系。
四、組織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醫共體建設是醫聯體建設的重要內容,也是推進分級診療、優化整合醫療資源的重要載體。各地、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提高思想認識,把醫共體建設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擺在突出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建立部門協調推進機制,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措施,強化督導考核,確保工作順利開展。
(二)實施多方聯動。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統籌協調,及時出臺配套文件,發揮政策疊加效應,保證改革措施有效落實。衛生計生行政部門要發揮牽頭作用,明確醫共體建設管理機構和專職人員,組織制定醫共體建設規劃,建立醫共體效果評估機制和績效考核辦法,加強對醫共體的監管。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要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財政部門要按照規定落實財政補助政策。價格主管部門要完善醫藥價格政策。
(三)強化督查評估。以落實醫共體內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基層人才結構改善和服務能力提升以及分級診療制度建設等內容為重點,建立醫共體整體成效評價指標體系,實施整體評估。要加強評估效果的運用,與醫療機構評審評價、重點專科建設、財政補助、醫保支付等掛鉤,強化工作導向作用。
(四)注重宣傳引導。利用各種宣傳媒體,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對開展縣域醫共體建設工作目的、運行機制、診療程序、政策措施等相關內容的宣傳。要組織開展對醫療機構管理人員和醫務人員的政策培訓,調動廣大醫務人員參與改革、支持改革的積極性和主動性。要加強經驗總結,及時推廣典型做法。引導群眾改變就醫觀念和習慣,提高社會認知度和各方面支持認可度,為推動醫共體建設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山東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物價局
2018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