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政務公開工作要求,現將我局規范性文件《關于印發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東醫保發〔2024〕5號)(以下簡稱《通知》)自2024年4月1日實施以來的情況評估如下:
??? 一、基本情況
??? 一是調研執行情況。調研了解了各縣區、開發區公立醫療機構、市直公立醫療機構2024年4月1日以來文件的執行情況。
??? 二是廣泛征求意見。通過調查、實地走訪和個別談話等形式,同時結合社會公眾對公立醫療機構、其他衛生健康行政管理機構的投訴、建議等,廣泛了解患者、醫療機構和轄區醫療保障部門對評估對象的意見。
??? 三是召開座談會。邀請部分醫療專家、醫保機構工作人員等,就《通知》的執行情況、實施效果及存在問題,聽取了專家意見。
??? 四是整理核對材料。分組進行材料整理、數據分析、項目比對等,對文件進行系統評估論證。
??? 二、實施情況
??? 《通知》在落實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評估的基礎上,對我市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有關事項進行明確,具體包括設立“取卵術”“胚胎培養”等12個公立醫療機構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修訂“睪丸陰莖海綿體活檢術”等1個項目價格;停用“B超下采卵術”等8個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治療性輔助生殖費用限門診支付,待遇按照門診慢特病政策執行,申報流程參照特殊門診慢特病執行。
??? 文件自頒布實施以來,對進一步減輕患者經濟負擔,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促進人口結構的優化,推動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相關經濟社會政策配套銜接,共同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將起到積極作用。
??? 三、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評估情況
??? (一)合法性。《通知》依法制定,不存在與法律法規相抵觸、超越地方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權限等問題。制定程序符合《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山東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且文件實施以來,制定機關職權無明顯變更,制定法律及政策依據未有明顯變動,具備合法性。
??? (二)公平性。《通知》實施過程和結果公平、公正,符合社會公正原則。
??? (三)持續性。《通知》內容全面,所公布的醫療服務項目符合臨床需求和患者需要,所設定的價格有較強的合理性,有利于加強和改進醫療服務項目質量,滿足了人民群眾日益廣泛的積極生育政策支持要求,文件整體可持續性較強。
??? (四)可行性。《通知》醫療服務項目具體、價格明確,文件內容較為全面,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
??? (五)規范性。《通知》結構較為完整,表述用語準確,條文表述簡潔,相關概念的界定明確,條款之間沒有明顯的歧義,較為規范。
??? (六)高效性。《通知》在全市公立醫療機構得到了認真貫徹執行,對于規范輔助生殖醫療服務價格和行為都起到了積極作用。政策的順利執行,有效促進了醫療服務項目創新,提升了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質量,收獲了良好的社會效益。
??? 四、評估結論
??? 經過評估,《關于印發部分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的通知》(東醫保發〔2024〕5號)具備合法性、公平性、持續性、可行性、規范性和高效性。政策文件實施后得到了有效執行和運用,使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獲益,對落實積極生育配套支持政策起到了良好的助力作用。建議對該文件繼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