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衛計規劃字〔2018〕666號
各有關醫療機構:
按照國家《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2018—2020年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規劃》和《內蒙古自治區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相關規定,內蒙古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委托自治區醫學會對2016年和2017年申請配置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單位進行了專家評審。根據評審結果,對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等56所醫療機構的79臺件乙類大型醫用設備作出配置許可決定。請各單位按照《內蒙古自治區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管理實施細則》(試行)規定辦理配置許可事宜。各盟市依據《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和《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與使用管理辦法》加強監督管理工作。
附件:乙類大型醫用設備配置許可醫療機構名單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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