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1日,國家醫保局發布通知,決定在全國范圍開展2025年定點醫藥機構違法違規使用醫保基金自查自糾工作。值得注意的是,今年自查自糾的主體,從定點醫療機構延伸至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其中,定點零售藥店自查自糾的范圍包括參與倒賣醫保藥品、回流銷售、串換藥品等12類18項。
??? 根據通知,國家醫保局針對2024年飛行檢查的腫瘤、麻醉、重癥醫學3個重點領域,以及零售藥店常見問題,梳理形成違法違規使用醫?;鸬湫蛦栴}清單。各級醫保部門要對照本問題清單以及國家醫保局2024年已下發的心血管內科、骨科等6個領域問題清單,結合本地醫保管理政策,對問題清單進一步細化、本地化,并應于2025年1月20日前通過郵箱報國家醫保局備案。
??? 通知明確,2025年3月底前,各級醫保部門根據本地化的問題清單,組織轄區內所有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對2023—2024年醫?;鹗褂们闆r開展自查自糾。要指導定點醫藥機構正確認識、扎實開展自查自糾,對清單指出的問題逐項核對,對診療行為、診療費用逐條分析,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要一一對應到結算清單的具體明細,形成自查自糾情況報告,及時退回違法違規使用的醫?;?。各級醫保部門可以主動開展數據分析,幫助定點醫藥機構提升自查自糾精準性。
??? 通知強調,2025年4月起,國家醫保局將對全國范圍內定點醫藥機構自查自糾情況,通過“四不兩直”方式開展飛行檢查。對自查自糾不認真、敷衍塞責,或隱瞞不報、弄虛作假的定點醫藥機構,一經查實,將堅決從重處理;對經反復動員仍未自查到位的,將予以公開曝光,并按照有關要求,加強與紀檢監察機關信息貫通;對相關人員,按照《關于建立定點醫藥機構相關人員醫保支付資格管理制度的指導意見》,進行支付資格記分管理。對自查自糾工作主動性不足,存在區域性、普遍性、突出性問題的省份,國家醫保局將向省級人民政府辦公廳函告情況。
??? 據悉,2024年,國家醫保局按照寬嚴相濟的醫?;鸨O管理念,首次在全國范圍組織開展定點醫療機構自查自糾工作。為持續推進醫保基金安全規范使用,國家醫保局啟動2025年定點醫藥機構自查自糾工作。
???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自查自糾的,從定點醫療機構一類主體,延伸至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類主體。其中,根據《定點零售藥店違法違規使用醫療保障基金典型問題清單(2025版)》,定點零售藥店自查自糾的范圍包括虛構醫藥服務項目、誘導和協助虛假購藥、參與倒賣醫保藥品、回流銷售、為非定點醫藥機構進行醫保結算、串換藥品、超量開藥等12類18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