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制定背景
??? 為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院外調配處方管理,促進合理用藥,保障醫療質量和醫療安全,山東省衛生健康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處方管理辦法》、《醫療機構藥事管理規定》等相關規定,制定了《山東省醫療機構院外調配處方管理規定(試行)》(以下簡稱《規定》)。
??? 二、主要內容
??? 《規定》明確了醫療機構院外調配處方的定義、適用情況以及式樣等內容,強調醫療機構對院外調配處方管理的主體職責,強調各級衛生行政部門對該項工作的質控監督,旨在進一步規范醫療機構院外調配處方的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用藥需求。
??? 三、工作要求
??? 各有關單位要充分認識《規定》的重要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完善制度要求、健全質控組織、優化工作機制、強化結果應用等各個方面發力,本著對人民健康高度負責的態度落實有關工作要求。醫療機構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研究、靠前領導,落實落細各項工作,不斷強化醫療機構院外調配處方管理,加強日常監測、分析和反饋,推動《規定》順利落地,為醫療衛生行業的高質量發展奠定更為堅實的基礎。
淄博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