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優化楚雄州定點零售藥店資源配置,保障參保人員的合理就醫購藥需求,提高醫保基金使用效率,近日,楚雄州制定出臺定點零售藥店準入退出管理工作通知,健全完善定點零售藥店準入退出機制,進一步促進定點零售藥店配置更加合理。
????一是合理制定規劃。明確全州各級經辦機構圍繞公眾健康需求、管理服務需要、醫療保障基金收支、參保人員用藥需求等情況分析,科學制定本區域定點零售藥店資源配置規劃,引導定點零售藥店服務資源均衡發展。
??? 二是均衡增加數量。在確保基金運行安全的前提下,根據醫保基金運行狀況,合理確定新增定點零售藥店數量。上一年度存在醫保基金赤字和動態監測本年度可能存在赤字風險的縣市,原則上不新增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 三是合理確定總量。按照服務人群數量與定點零售藥店增長幅度相結合的原則,合理確定各縣市定點零售藥店規模總量。即以縣市上年度常住人口數為基數,按一家定點零售藥店服務1500人、且增幅不超過現有定點零售藥店數量的30%為標準確定各縣市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規模總量。在規模總量以內合理確定年度新增計劃數,超過總量控制的,年度不得新增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 四是合理確定布局。按照構建15分鐘基本醫保定點服務圈(服務半徑為500米)要求,在主城區(指縣市政府所在地)定點零售藥店相對飽和的區域,以擬新增定點藥店為圓心,服務半徑500米以內已有定點零售藥店的,原則上不再新增,逐步優化定點零售藥店布局及密度。
??? 五是合理引導調整。以現有定點零售藥店布局空白區域為重點引導優化配置。在縣市定點零售藥店規模總量以內,鼓勵零售藥店向偏遠地區、鄉鎮等基層相對不足的區域分布,在鄉鎮、行政村或高速公路服務區、高鐵站開設零售藥店的,不受15分鐘基本醫保定點服務圈密度限制,符合準入條件的優先納入醫保定點。在縣市定點零售藥店規模總量以外,對15分鐘基本醫保定點服務圈(服務半徑為500米)區域內目前無定點零售藥店的,按照退一進一的原則補充納入,即現有定點零售藥店退出一家,可在空白區域申請新納入一家醫保定點零售藥店。通過引導措施,對現有定點零售藥店布局進行優化調整。
??? 六是細化評估標準。制定了全州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評估標準,從主體資質、服務能力、規章制度、能力提升、信息系統、其他方面細化完善34項指標,統一全州醫保定點零售藥店評估標準,規范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確定工作。
??? 同時,要求全州各級醫保經辦機構全面加強醫保定點協議管理,建立健全進出有序的定點零售藥店動態管理機制,按照“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的要求,在醫保支付能力范圍內合理合規做好協議定點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