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樟樹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根據國家局辦公室《關于開展2012年藥品電子監管檢查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2012]125號)要求,做好迎接國家局檢查各項準備工作,定于2012年10月底至11月初對各地開展藥品電子監管檢查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一)了解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藥品生產和批發企業電子監管工作實施情況,研究存在的問題,探討解決措施;
(二)檢查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藥品電子監管預警處理情況;
(三)檢查藥品生產、批發企業藥品電子監管核注核銷、數據融合(二碼合一)工作落實情況和預警處理情況。
二.工作方式和內容
(一)各地自查。各地要在行政區域內開展藥品電子監管檢查工作。總結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整體實施情況、與日常監管工作的結合情況,以及按照國家局《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指導意見》(國食藥監辦〔2012〕283號)要求,對藥品電子監管工作中政府端預警的處理情況;督促、檢查行政區域內藥品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電子監管核注核銷、數據融合(二碼合一)工作的落實情況和對企業預警的自處理情況;研究、探討藥品電子監管實施工作中的問題和建議。
(二)省局抽查。省局將組成檢查組,對部分設區市開展現場抽查。
(三)檢查方式。通過聽取匯報、現場檢查、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交換意見等方式了解各地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整體實施情況、與日常監管工作的結合情況,以及監管部門、企業預警的處理情況和生產企業、批發企業電子監管核注核銷、數據融合(二碼合一)工作的落實情況。現場檢查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各2家。
(四)時間安排。檢查工作自即日起啟動;抽查工作時間為每個局1天。
三.工作要求
(一)檢查工作應于2012年11月2日前完成。
(二)按時向省局報送檢查工作報告。各地檢查工作報告于11月2日前報送,報告送省局信息中心。報告內容應包括:各地藥品電子監管工作整體情況;藥品電子監管工作中政府端預警的處理情況與督促企業預警處理情況;各地藥品生產、批發企業對所生產和經營的藥品核注核銷、數據融合(二碼合一)工作落實情況和企業預警的自處理情況;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下一步推進落實工作的措施和相關建議等。
(三)聯系人:流通處曾春華聯系電話:0791-88158021
信息中心聶舸聯系電話:0791-88158029
二O一二年十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