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德市醫療保障局出臺了《關于擴大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分值”中醫病種(試行)的通知》,現將有關政策解讀如下:
??一、政策依據
??1.《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印發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動計劃的通知》(醫保發〔2021〕48號)明確指出探索中醫藥按病種支付的范圍、標準和方式,支持和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
??2.根據《國家醫療保障按病種分值付費(DIP)技術規范》《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于印發按病種分值付費(DIP)醫療保障經辦管理規程(試行)的通知》(醫保辦發〔2021〕27號)、《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下發DIP試點工作配套文件的通知》等文件制定本《通知》。
??二、主要特點
??中西醫病種“同病同效同分值”,即在DIP支付中,對醫療機構分別采用中醫、西醫作為主要診療方式,為不同患者治療嚴重程度相近的同一疾病且取得同等療效的,可獲得同等的醫療服務性收入,DIP中醫病種參照相應西醫病種計算分值。實施中西醫病種“同病同效同分值”可提高診療成本相對較低的中醫診療收入,鼓勵醫療機構在保證療效的前提下優先使用中醫,實現醫保對中醫優勢病種、特色專科的精準支持。
??三、主要內容
??1.明確中醫病種范圍:腰痛、頸椎病等21個病種。
??2.明確病種支付標準:以對同一疾病嚴重程度相近患者采用中、西醫治療,醫療機構可獲得相同的醫療服務性收入為原則,合理確定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分值”病種支付標準。醫療機構應根據患者病情需要,疾病嚴重程度等情況采用合適的醫療類別。對達到入院指征但病情相對單一、穩定的患者,可采用日間病房治療的方式;
??二級及以下醫療機構納入中西醫“同病同效同分值”中醫病種的病例按病種分值結算。
??四、執行時間
??2024年1月1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