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衛辦醫函〔2021〕24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健康委:
為進一步提升縣醫院綜合服務能力,構建分級診療體系,我委于2019年印發了第一批300家基本符合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名單。根據2020年縣醫院服務能力調查評估結果,全國范圍內新增441家縣醫院基本符合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推薦標準(以下簡稱符合標準縣醫院)。現將第二批符合標準縣醫院名單印發給你們(見附件),并就繼續加強其能力建設提出以下要求。
一、繼續加強縣醫院醫療服務能力建設
符合標準縣醫院要根據縣域居民診療需求,結合縣醫院專科發展基礎,進一步提升專科服務能力,引進并推廣適宜技術,加快推廣內鏡治療、介入治療等微創技術和難度較高的適宜技術。加大對重點領域、緊缺專業、關鍵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培訓和引進力度,為醫療服務能力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二、持續提升醫院管理水平
符合標準縣醫院要聚焦醫、教、研、防等業務發展,加強資源配置、流程再造、績效考核,制修訂醫院章程,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不斷提升科學管理水平。要鞏固完善預約診療、遠程醫療等改善醫療服務的關鍵制度,提高遠程醫療服務利用率,增強患者就醫獲得感。要加強信息化建設,提高醫聯體內醫療服務連續性。
三、充分發揮輻射帶動作用
符合標準縣醫院要在增強自身綜合能力的基礎上,按照縣鄉一體化、鄉村一體化原則,積極發展以縣醫院為龍頭的緊密型縣域醫共體,帶動縣域內整體醫療水平提升。同時根據地緣關系、合作意愿和技術需求,主動開展對口幫扶工作,進一步提升縣域內整體服務能力。
四、加強評估指導與總結宣傳
各省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符合標準縣醫院的指導,及時掌握工作進展情況,發現并協調解決工作中的困難與問題。要加強對符合標準縣醫院典型經驗的總結與推廣,發揮典型示范作用,營造推動縣醫院能力持續提升的良好社會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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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廳
2021年4月27日
(信息公開形式: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