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商務主管部門:
藥品流通行業管理是國務院在新時期賦予商務主管部門一項重要職能。近些年,在各地商務主管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管理各項工作扎實推進,在貫徹行業發展規劃、促進行業結構調整,提升行業發展水平等多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為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以及全國商務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加強藥品流通行業管理,貫徹落實《全國藥品流通行業發展規劃綱要《2011-2015年)》,現將2014年有關重點工作通知如下:
一、促進企業兼并重組,提高行業集中度
對本地藥品流通企業兼并重組狀況開展調研,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化企業兼并重組市場環境的意見》(國發[2014]14號)為契機,提出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加強與有關行業協會和各類金融機構的合作,搭建促進藥品流通企業兼并重組的平臺,大力調整行業結構,提升行業的組織化水平。
二、發展現代醫藥物流,轉變行業發展模式
通過電視、廣播、網站、報紙和雜志等媒體,大力宣傳推廣第一批“醫藥物流延伸服務延伸示范工程”。對醫藥物流服務延伸實施的最新情況開展調研,根據《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醫藥物流服務延伸實施情況調研的通知》(商辦秩函[2013]154號)要求,推薦遴選第二批醫藥物流服務延伸示范項目,于6月20日前報送商務部市場秩序司。按照國務院關于發展健康服務業和養老產業的指導意見,引導藥品流通行業圍繞大健康產業,開展多元化服務,促進藥品流通行業向現代藥品綜合服務商轉型。
三、宣貫行業標準,規范流通秩序
商務部于2012年和2013年發布了《藥品批發企業物流服務能力評估指標》、《零售藥店經營服務規范》、《藥品流通企業誠信經營準則》、《藥品流通行業職業經理人標準》、《藥品流通企業通用崗位設置規范》、《藥品物流設施與設備技術要求》、《醫藥商業企業對醫療機構的服務規范》等7項行業標準。要通過召開宣貫會議、編印宣傳冊、組織培訓班等多種方式,向企業闡明各項標準的意義和內容,促進標準的貫徹落實。加大對有關協會根據行業標準開展藥品批發企業物流服務能力和零售藥店兩項分級評定工作的指導,提高行業服務社會的透明度。落實國家衛生計生委、商務部等9部門印發的《關于糾正醫藥購銷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意見》(國衛醫發[2013]47號),宣傳貫徹《藥品流通企業誠信經營準則》,配合有關部門打擊生產銷售假藥行為。
四、加強行業統計,促進數據有效應用
落實《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流通行業統計工作的通知》(商辦秩函[2013]693號)和2014年行業統計培訓要求,加大工作力度,進一步增強直報企業代表性,將轄區內具有代表性的藥品流通企業(特別是藥品零售企業)盡快納入統計直報系統,使直報企業市場規模至少達到本地市場總規模的60%以上。要在加大行業統計培訓工作力度、加強統計數據審核工作的同時,提升數據分析應用水平,做好年度區域行業報告的發布工作,并從服務政府部門、企業和消費者的角度出發,形成專題與綜合分析等多種形式的適應不同對象的多元化信息成果,逐步形成一批公信力高的統計信息品牌,增強數據信息對行業發展的引導作用。要結合本地統計實際需求,廣泛征求、認真研究行業統計報表修訂意見,繼續完善統計報表制度。
五、開展行業人才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落實商務部《全國藥品流通行業“十二五”人才培訓方案》,使用商務部組織編寫的全國藥品流通行業人才培訓系列教材,發揮遍布全國的41個行業培訓基地和有關協會主動性、創造性,廣泛動員行業企業參與,把行業人才培訓工作切實落到實處。指導本地相關協會組織行業職工參加第二屆全國藥品流通行業崗位技能競賽暨第三屆全國醫藥行業特有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六、推進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提升中藥材流通現代化水平
2012年和2013年開展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的省市的要根據財政部、商務部關于資金使用和項目建設的有關要求,按照進度全面落實各項建設任務,積極組織各流通節點主體參與追溯體系,加大輿論宣傳,保障追溯體系投入運行,并做好考核驗收和整改工作。尚未參與此項工作的省份要認真研究本地中藥材流通現狀,參照《商務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3年中藥材流通追溯體系建設工作的通知》(商辦秩函[2013]848 號)精神,制定報送追溯體系初步建設方案,我們將根據各地報送的方案和實際情況,確定第三批追溯體系建設的財政支持資金分配及補助方式。
七、加強自身建設,提高服務行業能力
各地商務主管部門要主動學習藥品流通專業知識,跟蹤了解國內外藥品流通行業發展的最新動態、理念和發展方式,加強與相關部門的聯系溝通,更好地貫徹落實本地“十二五”行業發展規劃、指導行業健康發展。要按照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精神,鼓勵和指導本地藥品流通行業協會的發展,樹立行業協會的權威性,建立行業自律機制。要轉變工作作風、增強服務意識,加強與企業的聯系和互動,了解反映企業呼聲,研究解決企業實際問題。
商務部市場秩序司
2014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