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貧困人群中,因病致貧或返貧的人,占42%。
怎樣讓這部分人不至于因病致貧,或者避免因為貧困看不起病? 2017年1月1日起,河南省將對貧困人群實行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也就是說,貧困人群在享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之后,還將享受一種“特惠報銷”。
利好
政府出資購買商業保險
11月30日,河南商報記者獲悉,省政府第10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關于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將于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醫改辦有關負責人表示,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制度是政府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的特殊保險。
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將實行省級統籌,以省為單位籌集、管理和使用資金。
也就是說,由政府出資,按照每人年均60元的標準籌集資金,向商業保險機構購買保險,用于貧困人群大病補充醫療保險。
每人每年的60元,由省、市、縣級財政分別按照30%、30%、40%的比例分擔。
省醫改辦相關人士稱,這項制度設計,在國內尚無先例可循,是我省對全民醫保體系的一項重大制度性創新與探索,是一項重大的惠民工程。
分析
哪些人群將受惠
在省級層面出臺界定受惠人群的時候,因為要和精準扶貧結合,所以主要對象是建檔立卡的農村貧困人口和特困人群,以及城鎮“三無人員”和農村“五保戶”等,由扶貧辦和民政部門進一步甄別后,登記造冊,精準到人。
由于全民醫保已經實現了全覆蓋,這部分人的保險費用又由政府直接出資,所以,只要納入全民醫保的貧困人群,可直接享受這項大病補充醫療保險,出院時實現即時結算。
可在基本醫保
大病保險報銷后
享受“第三次報銷”
目前,由于新農合大病保險的起付線為15000元,城鎮居民大病保險的起付線為18000元,絕大部分困難群眾達不到大病保險起付線。可能某次大病花了1萬元,但沒達到起付線,依然需要自付。
考慮到困難群眾人均年收入在3000元以下,參照大病保險按照城鄉居民人均年收入的標準設定,本次起付線定為3000元,報銷標準共分5類:
3000~5000元(含)部分按30%的比例給予報銷,5000~10000元(含)部分按40%的比例給予報銷,10000~15000元(含)部分按50%的比例給予報銷,15000~50000元(含)部分按80%的比例給予報銷,50000元以上部分按90%的比例給予報銷,上不封頂。
也就是說,在享受到基本醫保和大病保險之后,個人自付費用按照以上標準,享受“第三次報銷”;沒有達到大病保險起付線的,在享受基本醫保之后,只要個人自付費用達到3000元,同樣可以享受這個報銷標準。
如果一次住院沒有達到3000元,但是一年內累計達到3000元,同樣享受此項報銷標準。比如貧困人士王某,第一次住院,自付部分是2000元,一年內第二次住院,自付部分又是2000元,雖然每次都沒達到3000元起付線,但在一個年度內,可以累計,依然可以按照花費4000元報銷。
2014年以來,省政府在焦作市開展困難群眾大病補充醫療保險試點,經過長期跟蹤探索,共救助3307名困難群眾,共計報銷466萬元。“通過這項補充,貧困人群醫保報銷比例可以比普通人提高10到15個百分點。”焦作市衛計委副主任張樂慶說。
省醫改辦相關負責人稱,經過多次報銷,貧困人群最終基本能實現總體報銷80%,比普通人群提高10個百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