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憑處方銷售監管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現提出有關工作要求如下:一、各監管單位要按照市局對開展"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安排,把抗菌藥物銷售使用安全做為活動開展的重點做好宣傳,讓"謹慎使用抗菌藥物"的口號貫穿活動始終。二、各監管單位要要求各藥品零售企業結合"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做好抗菌藥物以及處方藥的管理,嚴格憑處方銷售并做好自查工作,店堂內應張貼市局印發的以安全用藥為主題的《溫馨告示》。三、在加強抗菌藥物安全宣傳的同時,要特別加強對各類抗菌藥注射劑銷售的監管,以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為契機,摸清本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實際經營抗菌藥注射劑的情況,登記造冊后于9月29日前報市局流通處。四、各監管單位在開展"全國用藥安全月"活動、深入藥品零售企業宣傳安全用藥的同時,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抗菌藥物、含興奮劑藥物等處方藥銷售不規范的行為應立即予以規范并督促改正,對發現的違法經營問題應依法查處,對媒體追蹤報道、群眾舉報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及時核查,情況屬實的應依法嚴肅處理。
關于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憑處方銷售監管工作的通知
各分局、濱海新區局、執法大隊:
為進一步加強抗菌藥物憑處方銷售監管工作,結合正在開展的"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現提出有關工作要求如下:
一、各監管單位要按照市局對開展"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的安排,把抗菌藥物銷售使用安全做為活動開展的重點做好宣傳,讓"謹慎使用抗菌藥物"的口號貫穿活動始終。
二、各監管單位要要求各藥品零售企業結合"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做好抗菌藥物以及處方藥的管理,嚴格憑處方銷售并做好自查工作,店堂內應張貼市局印發的以安全用藥為主題的《溫馨告示》。
三、在加強抗菌藥物安全宣傳的同時,要特別加強對各類抗菌藥注射劑銷售的監管,以全國安全用藥月活動為契機,摸清本轄區藥品零售企業實際經營抗菌藥注射劑的情況,登記造冊后于9月29日前報市局流通處。
四、各監管單位在開展"全國用藥安全月"活動、深入藥品零售企業宣傳安全用藥的同時,要加強現場監督檢查,對檢查發現的抗菌藥物、含興奮劑藥物等處方藥銷售不規范的行為應立即予以規范并督促改正,對發現的違法經營問題應依法查處,對媒體追蹤報道、群眾舉報的問題要高度重視,及時核查,情況屬實的應依法嚴肅處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