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波寶瑞達醫藥有限公司(原浙江寶瑞醫藥有限公司)在浙江省臺州市參與藥品購銷活動中存在商業賄賂行為。根據《關于建立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的規定》(國衛法制發[2013]50號)規定,擬將寧波寶瑞達醫藥有限公司(原浙江寶瑞醫藥有限公司)列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
公示時間:7天(12月23日—12月30日),公示期間當事人若有異議,可提出書面陳述、申辯意見,必要時可以要求聽證。逾期不提出陳述、申辯意見,我委將寧波寶瑞達醫藥有限公司(原浙江寶瑞醫藥有限公司)列入浙江省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向全省公布,并上報國家衛生計生委。
聯系人及電話: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藥政處(0571-87709372)
浙江省衛生計生委
201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