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立醫院“去編” 先邁哪條腿是有說法的
在近日舉辦的“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最新動態及熱點問題高峰論壇”上,有關部委官員表示,今年重點要研究編制創新改革,特別是高校、公立醫院不納入編制管理后對相關改革的影響。一時間,“公立醫院取消編制”之說,引起媒體、醫務人員以及業內專家的廣泛關注和熱烈討論。有人歡喜,有人擔憂。?
歡喜者認為,公立醫院“去編”,可割除長期以來“體制內體制外命運不同”“同工不同酬”等痼疾,激發醫務人員的積極性;可讓醫院有更大的用人自主權,此前被編制“捆住手腳”的公立醫院會變得更有活力,管理方式也會更加靈活。擔憂者則提醒,編制本身沒有原罪,作為一種人力資源配置、管理手段,編制的定崗、定員、定責、定酬等功能不可或缺,“去編改革還得循序漸進”“好事要做好”,而不只是“打破鐵飯碗”那么簡單。?
當前,公立醫院綜合改革正如火如荼地往前推進,到了真正攻堅克難的時期,而編制改革是其中的一個重點內容,事關800多萬醫務人員的切身利益,事關公立醫院運行新機制的建立。因此,對于公立醫院編制人事改革,必須有一個正確的理解和合理的預期,這方面的問題值得厘清。?
公立醫院編制改革,在國家醫改頂層設計中有明確說法,各地改革應在遵從這一設計框架的前提下推進。?
編制改革是醫改的規定動作,順理成章,不能不走,但怎么走需要統籌規劃。2015年,國務院先后下發關于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兩個文件,分別是《關于全面推進縣級公立醫院綜合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于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的指導意見》,對完善編制管理、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提出了要求。這兩個文件明確:要在地方現有編制總量內,合理核定公立醫院編制總量,創新公立醫院機構編制管理方式,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建立動態調整機制;在崗位聘用、收入分配、職稱評定、管理使用等方面,對編制內外人員統籌考慮,按照國家規定推進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國家衛生計生委2016年1月19日印發的“2016年衛生計生工作要點”也明確:深化編制人事制度改革,會同中央編辦開展公立醫院編制管理創新研究,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
這些國家層面的文件,為當前和今后一段時期內的公立醫院編制改革指明了路徑和方向,其核心是“創新編制管理”“逐步實行編制備案制”。?
公立醫院編制改革,應實行“分步走”的原則,編制改革和取消編制之間不能畫等號。?
按照國家醫改頂層設計,公立醫院編制改革的第一步是要“合理核定編制總量”,這是進行下一步改革的前提和基礎,但就全國而言,目前這第一步工作還沒有完成;第二步是“實行編制備案制”,這項工作則剛剛起步,遠沒有在各地全面實施。在核定編制總量、實行編制備案管理等步驟尚未完成之前,談“取消編制”還為時過早。?
編制改革涉及編制、人事、財政、社保等多個部門,每個部門的改革動作大都局限在單一部門內部,缺乏協同機制,公立醫院去編制化不能單兵突進,須與事業單位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同步。目前,事業單位改革還未深入,醫院運行新機制還未建立,養老并軌還在推進過程中,在基礎改革不到位的情況下,公立醫院“去編制化”改革要慎重。如果第三步最終要“取消編制”,也應該是編制改革過程中各項改革順利推進后“水到渠成”的結果。?
通過編制管理創新,實施編制備案制,摒棄傳統“集權、單一”思維模式,換之以靈活、高效的管理模式,為實現從身份管理到崗位管理打開了一條通道。在目前,這是符合公立醫院編制改革導向的積極探索。?
在當今醫療大環境下,我們的確需要一種靈活的用人環境和用人體制,加之現在各級醫療機構對機構編制管理權的進一步下放由被動適應變成了主動期盼,希望主管部門適當“松綁”對醫院編制的管控,也希望對醫療機構的用人制度進行多種形式的創新,解決因編制管理僵化,以及編制與養老、社保等相銜接引發的現實和長遠問題。從目前一些地方出臺的政策來看,“創新”“備案”已經踏上破冰之旅。如江蘇省探索推行“審批管理和備案管理相結合”,山東省在公立醫院實行人員控制總量備案管理,安徽省則推出“現有審批編制予以保留,推進編制備案管理”的政策。所有這些編制管理創新,都指向“備案制人員在崗位聘用、收入分配、職稱評定、工資福利、養老保險、進修培訓、考核獎勵等方面與原事業編制人員同等對待”“在人員控制總量下,公立醫院自主用人”。?
需要提醒的是,編制管理創新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在推進過程中及時總結經驗,加快完善各種制度設計的銜接和配套,調整好各項改革的步伐,而不是“為了改革而改革”,更不能不顧實際地“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