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轉發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有關規定的通知
各設區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為進一步加強藥用輔料生產和使用管理,保證藥品質量,現將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關于印發加強藥用輔料監督管理的有關規定的通知》(國食藥監辦〔2012〕212號)轉發給你們。請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結合當地實際,認真組織,周密部署,
落實監管責任,確保監管到位,消除安全隱患,保障質量安全。
各設區市要督促轄區內相關企業遵照執行,并通知藥品制劑生產企業根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藥用輔料使用情況,填報在產品種的藥用輔料使用信息,于2012年12月30前報設區市局,由設區市局匯總后報送省局安監處。
福建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2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