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16年河北省藥品監督抽驗實施方案》,河北省各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藥品檢驗機構對全省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使用單位的藥品質量進行了抽查檢驗。現將2016年第三季度藥品監督抽驗中不符合標準規定藥品(不包括中藥材品種)予以公告。
本公告不符合標準規定的藥品由抽樣單位依法進行處理;公告涉嫌假冒的藥品,要查清相關渠道,涉嫌構成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門依法查處;查處結果請于2016年11月30日前報送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流通監管處。
特此公告。
河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31日
(信息公開類型: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