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7月11日,2025年國家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及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調整正式啟動。其中首次增設的“商業健康保險創新藥品目錄”(簡稱“商保創新藥目錄”)無疑是本次調整的最大亮點。那么,什么是商保創新藥目錄?它和基本醫保是什么關系?
??? 創新藥支付難,一直是我國生物醫藥產業發展的裉節問題。近年來,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的市場呈現快速增長趨勢。2024年商業健康保險原保費收入達到9773億元,同比增長8.2%。《中國創新藥械多元支付白皮書(2025)》指出,對于臨床價值高、處于銷售生命初期、研發成本還未完全收回的創新藥械,商業保險未來或成為最大支付方。
??? 從醫保角度出發,如何更好推動商業保險支持創新藥械發展?商保創新藥目錄就是跨出的一大步。
??? 商保創新藥目錄以“丙類目錄”的名稱已經被熱議大半年。直至今年7月1日,國家醫保局、國家衛健委正式發文明確“商保創新藥目錄”這一名稱,“靴子”這才落地。
??? 據悉,商保創新藥目錄由國家醫保局主導制定,聚焦創新程度高、臨床價值顯著但超出基本醫保“保基本”定位的藥品,包括高價腫瘤創新藥(如CAR-T療法)、基因治療藥物、部分罕見病特效藥等。其定位是作為基本醫保目錄的補充,通過商業健康保險(如百萬醫療險、惠民保等)提供支付支持,滿足患者多元化用藥需求。
??? 上海市衛生和健康發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我國基本醫保“保基本”的定位不會變,超過一定年治療費用的藥品不會被納入醫保目錄,所謂“50萬元不談,30萬元不進”。但有些高價藥的療效是確切的,創新程度也比較高,現在就有了新選擇,可以申請納入商保創新藥目錄。
??? “商保創新藥目錄和基本醫保目錄不是簡單的替代關系,而是互補關系。”他說,商保發展得好,對各方都有好處。“既能更好滿足患者用藥需求,也能支持創新藥發展,還有利于健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減輕基本醫保負擔,形成共同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的合力。”
??? 從具體運行機制來看,商保創新藥目錄與醫保目錄同時申報,同步調整,程序基本一致,企業可以自主申報納入醫保藥品目錄或者商保創新藥目錄,也可以同時申報兩者。金春林分析,這樣有利于協調資源、提高效率,大幅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也可充分利用醫保專家資源,提高審評環節效率。
??? 值得注意的是,在價格協商階段,商保目錄采用“保密協商”機制,不同于醫保談判的公開競價。“這一規定對于創新藥出海有很大的意義。”金春林指出,近年來,許多國產創新藥在國外的售價往往數十倍于國內售價,導致外國市場要求以較低的中國售價為參考價格,這不利于企業制定全球化定價戰略。采取價格保密措施,有助于提高國產創新藥的競爭力和效益,也是當前國際上通用的做法。
??? 國家醫保局還明確,如果藥品同時符合醫保和商保目錄條件,優先進行醫保談判,失敗后再進入商保價格協商環節。企業要如何選擇合適的申報路徑?金春林建議,一些創新程度高、價格也高的“雙高”藥品,可以優選商保目錄;創新程度不高而價格較低的藥品,則應主攻醫保目錄;介于兩者之間的藥品,可走雙通道的方法,同時申報兩個目錄。此外,同一個藥品若有不同適應癥,也可以采取差異化的申報策略,基礎性適應癥申報醫保目錄,高級適應癥則申報商保目錄。
??? 他還建議,在材料準備方面,申報醫保目錄應突出藥品的性價比、對醫保預算影響的可控性;申報商保目錄可以強調創新性、臨床突破性和有效性,提供真實世界數據來吸引投保者,同時設計風險分攤方案,體現創新支付特點。
??? “總而言之,我們通過設立藥品價格梯度,根據創新程度來體現藥品的價值,實現支持真創新、真支持創新。”金春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