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貫徹落實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開展醫療服務價格規范治理(第二批)的通知》(醫保價采函〔2024〕242號)、四川省醫療保障局《關于調整“糖類抗原測定”等檢查檢驗醫療服務價格的通知》(川醫保辦發〔2024〕13號)等精神,市醫療保障局近日制定了《關于調整“糖類抗原測定”等檢查檢驗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便于大眾知曉,現就《通知》內容解讀如下:
??? 一、公布的糖類抗原測定等22項醫療服務項目價格為我市公立醫療機構執行標準,適用于全市范圍內有條件實施的醫療機構。
??? 二、各公立醫療機構需嚴格按照本通知規定的項目編碼、名稱、內涵、除外內容、說明、價格等開展相關醫療服務,嚴格執行價格公示和明碼標價制度,接受社會監督,嚴禁擅自增設或分解項目、違規加收費用。
??? 三、各縣(區)醫療保障局要認真完善和落實各項監督措施,加強管理,切實規范醫療機構的價格行為。
??? 四、本通知自2024年12月30日起執行。
??? 五、凡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按本通知規定執行。執行期間如國家、省、市有新規定,從其規定。
宜賓市醫療保障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