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衛生局:
??? 根據省衛生廳、省民政廳、省財政廳《轉發關于做好2011年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有關工作的通知》(瓊衛農衛【2011】20號)要求,為統一全省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認真做好我省2012年度征收管理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繳費標準
2012年全省農民參加新農合個人繳費標準均為50元/人,農村低保戶、五保戶、重點優撫困難戶、重度殘疾人等個人參合費用納入農村醫療救助資助范圍。
二、參合對象范圍
農村居民以戶為單位參加戶籍所在地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包括在城鎮上學其戶口為農業戶口的在校中小學生。
失地農民、外出務工農民、回農村居住的大學畢業生、復員退伍軍人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人員,可以自愿選擇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但不得重復參加、重復享受待遇。
三、工作要求
2012年,新農合參合率應繼續保持在90%以上。各地應盡快完成本市、縣(區)新農合統籌補償方案的調整工作,并根據新的補償方案等相關政策,加強組織部署,認真做好征收宣傳引導工作,重點宣傳政府提標及補償方案的優惠政策,結合病種限價結算辦法和重大疾病提高受益水平的典型事例,利用各種媒介宣傳,激發群眾參合積極性,提高參合率。
各市、縣(區)新農合參合率原則上以法定統計公告公布的農業人口數為分母計算。
請各市、縣(區)及時將2012年新農合征收工作計劃和工作進度報我辦。
二〇一一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