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衛中發〔2020〕019號
各區衛生健康委,申康醫院發展中心、有關大學、中福會,各市級醫療機構,有關單位: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滬委發〔2020〕10號)、《上海市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8-2035》(滬府發〔2018〕39號)精神,進一步加強中醫藥繼承與創新,加快本市高層次中藥人才培養,促進中藥專家經驗傳承,探索中藥特色技術傳承和中藥人才培養的有效方法及培養模式,市衛生健康委、市中醫藥管理局決定組織開展上海市中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為保障項目的順利實施,我們制定了《上海市中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實施方案》(以下簡稱“《實施方案》”,見附件1)、《上海市中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標準》(以下簡稱“《建設標準》”,見附件2),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單位要高度重視并積極組織落實好上海市中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的申報、遴選及推薦工作。
二、《實施方案》是組織開展上海市中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的指南和依據,各有關單位要落實好此項工作的主管部門、指定聯絡人,組織相關部門及人員認真研究《實施方案》《建設標準》等相關文件,并根據要求積極組織符合條件的專家及其團隊進行申報。同時,承諾做好相應的指導、支持及監督管理。
各單位應確保申報材料真實、準確,一旦發現弄虛作假,取消申報資格。已建立全國名老中醫藥專家傳承工作室的專家,不得重復申報。
三、申報要求
(一)申報材料。《上海市中藥專家傳承工作室建設項目申報書》(以下簡稱“《申報書》”,見附件3)一式7份,要求使用電子版填寫(下載網址:http://wsjkw.sh.gov.cn),用A4紙雙面打印,裝訂成冊,封面加蓋項目依托單位公章;附件(包括證明符合申報條件的相關資料等)1份,單獨裝訂。《申報書》及附件全文電子版1份(PDF格式)發送至電子郵箱shzyyglc@163.com。
(二)申報方式。所有申報材料經依托單位審核蓋章后報送主管部門逐級審核(市級醫療機構及相關院校直接報送市衛生健康委,區屬單位報送區衛生健康委審核,企業單位報送行業協會審核)。通過審核的申報材料須由主管部門蓋章,統一報送市衛生健康委。
(三)申報受理時間及地點。受理時間:2020年9月10日,受理地點:浦東新區世博村路300號4號樓507室,郵編:200125。材料一經報送,不得更改。
聯系人:奚之駿、聶愛國,23117938、23117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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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中醫藥管局
?????????????????????????? ?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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