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廳,各直屬機構:
??? 按照《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中發〔2009〕6號),為進一步落實“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原則要求,省人民政府決定在全省實施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現提出如下意見。
????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實施范圍
?? (一)指導思想
???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國家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總體部署,立足省情,借鑒兄弟省市經驗,著眼于人人享受基本醫療服務,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建立覆蓋城鄉居民的公共衛生服務體系、醫療服務體系、醫療保障體系、藥品供應保障體系,形成四位一體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全面推進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加快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提高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的公平性和可及性,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基本醫療衛生服務的需求。
?? (二)基本原則
??? 堅持政府主導,強化政府責任,牢牢把握公益性方向。
??? 堅持立足省情,積極穩妥,分步實施,有序推進。
??? 堅持綜合改革,體制改革與機制創新并舉,維護公益性與調動積極性相統一。
??? 堅持以人為本,正確處理政府、衛生機構、醫藥企業、醫務人員和人民群眾之間的關系,實現改革成果共享。
??? 堅持鼓勵社會資本以多種形式舉辦醫療機構,促進有序競爭,滿足群眾多樣化的醫療衛生需求。
??? (三)總體目標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管理體制和高效規范的運行機制初步建立,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能力明顯增強,公平性和可及性顯著提高,有效減輕城鄉居民醫藥費用的負擔。
??? (四)實施范圍
??? 政府舉辦的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鄉鎮衛生院和實施鄉村一體化管理的行政村衛生室。
??? 二、主要內容
??? (一)推進管理體制改革,建立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益性管理體制
??? 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是基層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提供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和基本醫療服務,是公益性事業單位,由所在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統一管理。
??? 對政府舉辦的鄉鎮衛生院(含撤鄉并鎮后的衛生院分院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在嚴格界定服務功能和任務、核定人員編制、核定收支范圍和標準、轉變運行機制的同時,政府負責保障按國家規定核定的基本建設經費、設備購置經費、人員經費和其承擔公共衛生服務的業務經費,使其正常運轉。積極推進鄉鎮衛生院對所屬行政村衛生室實行行政、業務、人員、藥品、財產“五統一”一體化管理,對村衛生室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等任務給予合理補助。政府負責舉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對社會力量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承擔的公共衛生服務,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給予補助。城市每個街道辦事處必須設立一個政府舉辦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站也要逐步實行一體化管理。
??? (二)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建立核定編制、因事設崗、全員聘用的用人機制
??? 依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的工作任務,結合服務人口、服務半徑及當地自然、經濟和社會條件情況,由編制部門分類核定所需要的人員編制。
??? 鄉鎮衛生院使用財政撥款事業編制,編制按照《山西省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調整意見》(晉編字〔2011〕8號)執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編制執行《山西省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設置和編制標準實施辦法》(晉編字〔2007〕30號)。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核定的人員編制,作為其聘用人員和核撥經費的依據。
??? 鄉鎮衛生院院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主任,由縣級衛生行政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公開選拔、擇優聘任,實行任期目標責任制。實行衛生技術人員資格準入制度。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規范的崗位設置,工作人員競聘上崗,按崗聘用,實行合同管理。分流人員采取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分流人員過渡期間的費用支出,如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經濟補償、學習費用補助、內部退養和病退待遇等,由財政部門納入預算,統籌安排。
??? (三)推進分配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平、績效管理的考核分配機制
???? 根據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功能定位,科學核定承擔的工作任務。基本公共衛生服務任務根據承擔服務的人口數量和服務半徑核定;基本醫療服務任務根據醫療服務的平均人次數、收入現狀和影響醫療服務任務的特殊因素綜合考慮核定。
???? 建立以服務數量、質量、效果和居民滿意度為核心,公開透明、動態更新、便于操作的工作考核機制。衛生行政部門組織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績效考核,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對考核結果進行審核,考核結果與經費補助掛鉤。
???? 建立按崗定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激勵機制。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依據公共衛生服務、基本醫療服務和公共衛生管理崗位任務制定內部分配管理辦法,定期組織對職工績效進行考核,實行考核結果與職工個人收入掛鉤。
??? (四)推進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逐步建立規范的藥品供應保障體系
???? 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執行國家相關政策和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配備使用的基本藥物由省統一集中招標采購,統一配送,取消藥品加成,實現基本藥物零差率銷售。
???? 建立和規范基本藥物采購機制。以省為單位集中采購,確定采購品種、劑型、規格、價格、數量和生產企業;加強基本藥物質量監管和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使用管理,制定并實施監督管理辦法;建立公開公示制度,公布監督電話,嚴厲查處違反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和套取補助資金的行為。
??? (五)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機制,確保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正常運轉
???? 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建設和設備購置等發展支出,由政府根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建設規劃統籌安排。政府舉辦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人員經費和業務經費等運行成本通過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補償,政府補助按照“核定任務、核定收支、績效考核補助”的辦法核定。醫務人員工資水平與當地事業單位平均工資水平相銜接。離退休人員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經費,在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前,由財政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核定補助,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后,按相關規定執行。
???? 政府對承擔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的村衛生室,按行政村核定30%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經費予以補助,補助標準不低于每村每月400元,公開招聘的大學生村醫每村每月不低于800元,不足部分由縣級財政補齊。對實施基本藥物制度的村衛生室,財政部門按行政村農業戶籍人口每人每年4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其中省財政補助2元,市、縣財政各補助1元。
???? 三、實施步驟
??? (一)明確任務,定編設崗
???? 根據《山西省鄉鎮衛生院機構編制調整意見》(晉編字〔2011〕8號),縣(市、區)編制、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等部門依據各鄉鎮衛生院承擔的工作量,科學核定編制,合理設置管理、專業技術、工勤技能三類崗位,確保專業技術崗位不低于總崗位數的85%。
??? (二)競爭上崗,全員聘用
???? 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依據《山西省鄉鎮衛生院改革方案》(晉衛〔2011〕12號)相關規定,明確定崗競聘的范圍對象,統一組織鄉鎮衛生院實施競聘上崗。所有上崗人員實行全員聘用制,按照國家及省有關規定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合同管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人員的競聘上崗參照鄉鎮衛生院執行。
??? (三)妥善安置,確保穩定
???? 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切實承擔起維護穩定的職責,全力做好分流人員的安置工作。按照《山西省鄉鎮衛生院分流人員安置辦法》(晉人社廳發〔2011〕28號),對正式職工分流人員,采取系統內調劑聘用、允許內部退養、實行3年過渡安置、鼓勵自謀職業、支持學習深造等多種方式妥善安置。對非正式職工分流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與原單位解除人事關系,補辦企業養老保險,并按有關規定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符合享受失業保險待遇條件的,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分流安置工作參照《山西省鄉鎮衛生院分流人員安置辦法》(晉人社廳發〔2011〕28號)執行。
???? 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機構人員定崗競聘工作完成后3個月內,分流人員均應妥善安置到位。
??? (四)績效考核,落實補助
??? 縣(市、區)衛生行政部門負責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進行綜合績效考核,考核內容包括:工作任務完成情況、患者滿意度、居民健康改善狀況等,績效考核結果與財政補助掛鉤;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對職工工作績效進行考核,考核結果與職工收入掛鉤。
??? (五)核定收支,取消加價
??? 縣(市、區)財政、衛生等部門依據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承擔的工作量和人員編制情況,合理核定鄉鎮衛生院和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的收入和支出,并按月預撥經費,保障正常運轉。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縣(市、區)的所有政府辦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全部實行基本藥物和補充藥品零差率銷售。
??? 四、保障措施
??? (一)堅持政府主導,加強部門協作
????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組統籌組織和協調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工作。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要成立相應機構,制訂具體實施方案,扎實有序推進改革。各級發展改革、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編制、物價、食品藥品監管、商務等部門要在本級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調,密切配合,有效解決改革過程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確保改革順利推進。
??? (二)加強財力保障,嚴格資金管理
???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積極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優先保證基層醫藥衛生體制綜合改革所需資金,確保各項補助經費及時足額到位。建立健全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財務公開制度,加強監管,確保資金分配使用規范、安全、有效,嚴禁擠占、截留、挪用。鼓勵社會資本進入醫療衛生領域。
??? (三)加強督查監管,確保規范運行
???? 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組辦公室負責對各地綜合改革推進情況開展綜合督查工作,各成員單位負責對職責范圍內工作落實情況開展督查工作,要加強對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的運行情況、財務管理情況、基本藥物制度執行情況、藥品集中招標采購配送情況、政府補助資金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各項工作有序、規范運行。重點對分流安置政策落實情況和工作進度進行監督檢查,確保分流人員妥善安置。建立和落實工作責任制,嚴肅紀律,及時查處違規行為。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要責令限期整改;違紀違規的,要嚴肅追究責任。
?? ?(四)加強動員宣傳,營造良好環境
???? 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政治核心作用,多種形式開展改革動員,深入細致地做好基層醫務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明確改革意義,統一思想認識,妥善處理好改革、發展、穩定之間的關系,充分調動社會各界參與和推進改革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 (五)加強培養選拔,打造人才隊伍
??? 依托醫學院校、各級公立醫院和專門培訓機構,開展學歷教育、實習進修、業務技能培訓,提高基層衛生人員的學歷層次、業務能力和綜合素質。建立對口支援、結對幫扶等制度,定期組織省、市、縣級公立醫院的中高級專業人才到基層醫療衛生服務機構進行專業指導,開展醫療服務,不斷提升基層衛生服務的總體水平。
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二○一一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