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起草背景
??? 為進一步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推進中醫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根據《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醫保支付管理改革試行工作的通知》(贛醫保字〔2024〕48號)相關要求,市醫保局牽頭起草了《關于開展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試行的通知(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通知》)。
??? 二、起草過程
??? 吉安市醫療保障局在深入研究《江西省醫療保障局 江西省財政廳 江西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西省中醫藥管理局關于做好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醫保支付管理改革試行工作的通知》(贛醫保字〔2024〕48號)文件精神的基礎上,梳理了湖南省和湖北省等地區的中醫優勢病種按療效價值付費政策,結合我市實際,牽頭起草了《通知》,該征求意見稿已向全市醫保部門和住院定點醫療機構征求意見,并多次與市衛生健康委溝通完善。
??? 三、主要內容
??? 《通知》共五大部分。
??? (一)基本原則。遵循“支持中醫技術發展、確保醫療服務質量、改善群眾就醫體驗、提升基金使用效率”的原則,對部分以中醫藥治療為主的中醫優勢病種實施按療效價值付費,在DIP付費下更好體現中醫服務價值。
??? (二)實施范圍。明確按療效價值付費的醫療機構范圍、納入病種范圍、納入病例范圍。第一批建立入院標準和出院療效判定標準的25個病種納入中醫優勢病種范圍,實施按療效價值付費。
??? (三)報備流程。明確符合實施范圍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按規定向屬地衛生健康管理部門進行中醫優勢病種報備,市本級醫保定點醫療機構向市衛生健康委進行報備。
??? (四)收治流程和醫保結算。明確按療效價值付費病例付費按對應DIP病種計算,不執行DIP醫療機構系數與費用偏差病例分值調整;定點醫療機構需規范結算,主動退出按療效付費的病例應主動向醫保經辦機構報備;同時加強按療效價值付費監管,被認定中醫治療失敗的病例全額扣減應撥付金額。
??? (五)有關要求。從加強培訓指導、嚴格收治管理、開展監測分析和強化宣傳引導等4個方面,建立多方協調機制推動各項措施落地見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