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拉薩經開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藏青工業園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局機關各處室、所屬事業單位:
??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藥品安全監管的“四個最嚴”要求,切實做好藥品安全“源頭嚴防、過程嚴管、風險嚴控”,有效防范化解藥品(含醫療器械、化妝品,下同)安全重大風險,牢牢守住藥品安全底線,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研究制定了《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藥品安全風險會商管理辦法》,已于
2024年12月13日第十六次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局務會審議通過,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并就做好藥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要求如下:
??一、強化思想認識,提高政治站位
??全區各級藥品監管職能部門要深刻認識防范化解藥品安全重大風險工作的重要性、長期性和艱巨性,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落實屬地責任,加強組織領導,做好工作部署,明確任務分工,按照“四個即”(即發現、即會商、即研判、即處置)要求及時有效化解風險,切實把藥品安全風險防控工作落到實處,牢牢守住藥品安全底線。
??二、把控工作重點,增強工作效能
??各級藥品監管部門要充分結合監督檢查、專項檢查、抽檢檢驗、行政執法、不良反應監測、飛行檢查等監管工作,從藥品、化妝品、醫療器械領域,從研發、生產、流通、使用各環節,從城市到鄉村各區域,全面深入持續排查風險隱患,確保風險隱患早發現、早預警、早處置。
??三、建立工作機制,明確風險防控聯絡人
??各級藥品監管職能部門要建立藥品安全形勢分析和風險會商工作機制。加強協作聯動,明確風險防控工作聯絡人,于每年6月15日和12月15日前定期報送風險信息及藥品安全形勢分析報告。
西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