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調整擴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2011年版)使用范圍的通知 新衛藥政發〔2012〕3號?
?2012年04月11日 11時08分???? (點擊: 946)?
新衛藥政發〔2012〕3號
關于調整擴大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
(2011年版)使用范圍的通知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衛生局,各地、州、市衛生局:
根據衛生部、國家發改委等九部委《關于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實施意見》(衛藥政發〔2009〕78號)、《國家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暫行)》(衛藥政發〔2009〕79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方案》(新發改社會〔2010〕20號)精神,結合我區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工作安排和自治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臨床用藥的實際需求, 2011年7月,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準,衛生廳公布了《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2011年版)》(新衛藥政發〔2011〕6號),并在全區所有政府辦城市社區衛生服務機構使用。
為切實保障全區所有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基本醫療服務用藥需求,進一步提高基本藥物制度的覆蓋面和可及性,在廣泛調研的基礎上,經自治區基本藥物工作委員會研究同意,決定將《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2011年版)》的使用范圍擴大到全區所有的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城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城市社區衛生服務站)。
各地要根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基本藥物目錄(2010年版)》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基本藥物增補目錄(2011年版)》的相關要求,及時更新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將《增補目錄》中的藥品納入新型農牧區合作醫療藥品目錄中,做好藥品通用名與醫保(新農合)條目對應工作。執行中有何問題和建議,請及時反饋自治區衛生廳藥政處和農村衛生管理處。
聯 系 人:尹宛新?? 帕提古麗
聯系電話:0991-8565133??? 8569973
電子郵箱:xjwstyz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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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