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仁懷市、威寧自治縣發展改革局、衛生計生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
???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等四部委《推進醫療服務價格改革意見》(發改價格〔2016〕1431號)精神,為做好全省公立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思路
(一)調整目標。圍繞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目標,積極穩妥推進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同步強化醫藥、醫保、醫療“三醫聯動”,到2020年,逐步建立以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為基礎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基本理順醫療服務比價關系。
(二)調整原則。
總量控制、結構調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重點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項目價格,降低藥品、耗材費用,確保醫療機構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總體負擔不增加,真正實現“騰籠換鳥”的改革目標。
因地制宜、統籌協調。各市(州)在制定價格調整方案時要因地制宜開展工作,要與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相關措施相銜接,增強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和協同性。不得單獨針對個別醫療機構開展價格調整。鼓勵各市(州)之間建立醫療服務價格區域協作制度。
穩步推進,有效銜接。各市(州)制定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方案時要加強整體謀劃,結合各地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進展情況,把握好時機、節奏和力度,科學合理開展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加強“三醫聯動”,確保工作平穩實施,防止價格異常波動,誘發社會不穩定因素。
(三)調整權限。為做好工作銜接,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由市(州)價格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衛生計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統籌做好轄區內省、市、縣、基層(鄉鎮及社區)四級公立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工作。編制價格調整方案應按照重大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堅持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與集體討論決定相結合。方案出臺前,須報請市(州)人民政府批準。方案出臺后,及時報備省發展改革委、省衛生計生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四)調整范圍。繼續以現行2003版《貴州省醫療服務價格》及其修訂項目為基礎,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或收費事項。價格調整方案要繼續具體到4級分類碼項目,禁止以1級分類碼項目為單位整體制定調整幅度。國家醫療服務價格分類管理要求個性化需求較強及市場競爭較充分的項目逐步實行市場調節價,全省將逐漸推進此項工作,各市(州)在調整中一般不調醫保自費項目。
二、工作重點
(一)把握調整空間。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目的是取消以藥養醫,將降低藥品、耗材費用和檢驗檢查費用騰出的空間用于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項目價格,理順醫療服務價格比價關系。近期“騰空間”的主要政策措施為:(1)《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全面深化價格機制改革的意見》(發改價格〔2017〕1941號)明確的“鞏固取消藥品加成成果,進一步取消醫用耗材加成,優化調整醫療服務價格”;(2)我省正在開展的《貴州省2018年度藥品集中采購》《貴州省高值耗材網上陽光采購》;(3)降低醫療機構檢驗檢查服務項目價格。各市(州)應以上述政策降低的前3年平均費用所騰出空間的80%作為動態調整的總量控制指標。同時,每一次調整前,應對上一次調整的補償情況進行全面評估,結合評估情況和“騰空間”的主要政策措施把握好調整空間。
(二)提高調整質量。各市(州)在制定價格調整方案時,要對本地所有公立醫院醫療服務費用進行全面認真摸底、科學測算,充分征求綜合醫院、專科醫院及省、市、縣各級醫院及不同臨床科室意見,確保調整方案的廣度和深度。應綜合考慮本地不同類型、不同等級公立醫院收入狀況和醫療服務能力,在各市(州)現行價格水平基礎上,重點提高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診療、手術、護理、中醫和兒科(專指除前述項目以外的6歲以下兒童臨床診斷、一般治療操作及手術治療)項目價格,調增幅度原則上不高于50%。調整掛號、診療等價格時要積極主動做好與分級診療、“三保合一”的政策配套。鼓勵公立醫院通過提供優質服務獲得合理收入,通過優化內部運行管理、規范醫療服務行為降低藥品和高值醫用耗材費用。
(三)控制調整頻率。切實落實公立醫療機構回歸公益性的政策要求,認真分析本地醫療服務價格改革面臨的形勢,注意控制醫療費用的不合理增長。制定新的價格水平,應對調整前后醫療機構年度總收入進行分析測算,注意與醫保支付政策、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財政補貼政策相互銜接。考慮到近期“騰空間”的主要政策措施將連續出臺,調整時應盡量合并調整,兩次調整間隔原則上不低于二年。對有關部門及公立醫院反映的取消藥品加成后價格調整補償問題,要積極做好監測評估。存在補償不到位或者過度補償的問題,一并納入取消耗材加成或藥品招標后的價格調整中予以解決,不再單獨開展價格調整。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監測評估機制。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要會同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依據醫改監測數據報表、衛生計生主管部門財務統計報表建立價格調整后的醫院收支、醫保支付監測制度,制定價格波動應對預案,明確收支幅度預警線。價格調整次月起,將本地區醫改監測報表、醫院收支統計報表抄報省發改委,原公立醫院綜合改革醫療服務價格調整指導意見要求的監測表不再填報。凡不提供數據配合評估監測及制定調整方案、或數據失真的公立醫療機構及地區,取消其新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申報資格、停止執行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直至整改完畢。
(二)加強定價能力建設。各市(州)發展改革委要會同衛生計生委、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加強組織領導,安排專人具體負責該項工作,積極開展醫療服務價格工作業務培訓。受歷史條件、地方財政補償政策以及服務量等等因素影響,同一項目成本核算結果及醫院收入在不同地區、不同醫療機構中差異很大,鼓勵各地積極開展相關研究,建立本地區公立醫院成本和收入結構變化數據庫和比價關系模型,并以此指導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
(三)加強執法監督和輿論引導。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通過開展專項檢查和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保證醫療服務價格政策的貫徹落實,嚴厲查處違規收費行為。各市(州)有關部門要加強政策解讀、輿情監測和信息收集,及時解答和回應社會各界關注的熱點問題,合理引導社會預期,營造良好的工作輿論環境,爭取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為我省逐步建立起維護公益性、調動積極性、保障可持續的醫療服務價格運行新機制做出貢獻。
貴州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貴州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
貴州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