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推進和完善我市醫療保障領域積極生育支持措施,減輕參保群眾醫療費用負擔,近日,市醫保局印發《關于規范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的通知》(津醫保局發〔2024〕64號),現就有關政策情況解讀如下:
一、政策背景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優化生育政策促進人口長期均衡發展決策部署,落實《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落實積極生育支持措施的指導意見》(國衛人口發〔2022〕26號)等政策要求,根據國家醫療保障局《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試行)》,規范整合我市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價格和醫保支付政策。
二、主要內容
(一)規范調整項目
根據國家醫保局印發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立項指南,規范整合我市現行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12項,同時廢止現行項目,促進我市醫療機構規范輔助生殖服務診療和收費行為。
(二)基金支付政策
1.將“取卵術”等8項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項目納入醫保支付范圍,按照B類管理,個人先行自付10%。項目所標注價格為醫保基金最高支付標準,收費價格超過最高支付標準的部分,不納入醫保基金支付范圍;低于最高支付標準的,按實際價格進行醫保結算。
2.經衛生健康部門或軍委后勤保障部門批準開展人類輔助生殖技術的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提供的經批準開展的輔助生殖類項目,按規定納入醫保統籌支付范圍;超批準項目范圍開展的輔助生殖類項目和其他醫療機構發生的輔助生殖類項目,醫保基金不予支付。
3.每個輔助生殖醫療服務項目及相關加收項目,每人每項目醫保基金報銷次數各累計不超過2次,限門診范圍支付。
4.納入醫保支付范圍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精子優選處理、取精術按男方參加的醫保種類享受醫保待遇,取卵術、胚胎移植、未成熟卵體外成熟培養、人工授精按女方參加的醫保種類享受醫保待遇,其余項目根據患者意愿和臨床實際情況自行選擇待遇享受方。
5.圍繞輔助生殖開展的其他治療不孕不育的醫療費用,醫保基金暫不予支付。
(三)明確執行時間
自2024年11月15日起執行。醫保基金將以費用實際發生時間為支付時間。
三、相關措施
(一)各級醫保部門要高度重視規范完善輔助生殖類醫療服務價格項目和醫保支付政策工作,穩妥有序推進政策落地實施。
(二)各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好信息系統維護,加強對醫療機構項目對應、費用結算及醫保支付工作的指導;開展政策實施跟蹤監測,強化相關費用審核監管,確保醫保基金安全有效使用。
(三)各有關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衛生健康部門人類輔助生殖技術規范為患者提供服務;應在收費場所顯著位置做好價格公示,自覺接受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