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出臺背景
??? 為進一步規范我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掛網采購管理,不斷提高藥品掛網采購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制度化水平,根據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共同參與形成的《省級醫藥采購平臺藥品掛網規則共識》,山西省醫保局結合實際,制定印發了《山西省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掛網規則(試行)》。
??? 二、主要內容
??? (一)基本要求
??? 明確藥品掛網申報主體、申報內容及掛網計價單位,落實企業自主定價和協議價格。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為掛網申報主體,企業申報掛網須按照要求如實提供掛網價格、藥品追溯信息等,并書面提交守信承諾。
??? (二)藥品申報掛網
??? 我省醫保招采平臺掛網藥品分為“常規掛網藥品目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目錄/國家醫保競價藥品目錄”“集中帶量采購藥品目錄”“短缺藥品目錄”四類。明確各類藥品申報掛網的具體要求和規則。
??? (三)掛網藥品管理
??? 明確我省掛網藥品實行“價格動態調整”“價格風險管理”等。若我省已掛網藥品價格高于該產品全國省級平臺最低掛網價,企業須于30日內提出價格調整申請;對我省已掛網藥品實行“黃標”“紅標”價格風險提示管理(采購時彈窗提醒)。
??? (四)加強藥品采購、使用及供應管理
??? 明確公立醫療機構、各企業、省藥械采購中心、各級醫保部門各方面的職責分工,進一步強化對掛網藥品的采購、使用及供應管理。
??? (五)其他
??? 本規則自2025年10月1日起施行,試行期一年。原有政策規定與本規則不一致的,以本規則為準。未盡事宜將適時補充,后期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國家最新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