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珠海市醫療保障局《關于深化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改革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采納情況的通告
發布時間:2023/07/19
歷史中標
正文:
為深化我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改革,有效降低醫用耗材供應價格,提高醫用耗材保障供應能力,切實減輕人民群眾就醫負擔,根據國家和省的有關文件要求,我局啟動了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政策調整工作,形成《關于深化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采購改革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稿于2023年6月27日在珠海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3年7月6日。征求意見期間,共收到咨詢問題1條,意見3條,采納2條,部分采納0條,不采納1條。現對收到的意見進行反饋,具體見附件。
附件:反饋意見匯總表
珠海市醫療保障局
2023年7月19日
附件:
反饋意見匯總表
序號 |
意見 |
采納情況 |
理由 |
1 |
對第五部分采購規則提出如下修改意見:(1)建議將第五部分采購規則中的“對于省交易平臺直接掛網采購品種如國家和省組織的集中帶量采購醫用耗材等,公立醫療機構可直接進行采購。對于平臺議價品種,公立醫療機構要規范采購流程,做好采購目錄遴選,以不高于平臺掛網價格開展議價采購”修改為“對于省交易平臺直接掛網采購品種如國家和省組織的集中帶量采購醫用耗材等,公立醫療機構可直接進行采購。對于平臺議價品種,公立醫療機構要規范采購流程,做好采購目錄遴選,并由公立醫療機構與經銷商或配送商在不高于平臺掛網價格的前提下開展議價采購。”(2)建議將第五部分采購規則中的“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以醫聯體、醫共體、醫院聯合等方式開展集團采購,在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下,實施集團談判采購,進一步降低采購價格。”修改為“鼓勵有條件的公立醫療機構以醫聯體、醫共體、醫院聯合等方式開展集團帶量采購,在堅持集中帶量采購原則下,實施集團談判采購,進一步降低采購價格。” |
不采納 |
1、第(1)條建議不采納。理由:因為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結算等交易活動遵照采購平臺規則開展,我市不再另行規定公立醫療機構議價對象。 2、第(2)條建議不采納。理由:集團采購包括但不限于集團帶量采購,且原文與《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藥品和醫用耗材采購工作的指導意見》(粵醫保規〔2020〕2號)表述一致。 |
2 |
無意見 |
采納 |
感謝您對珠海醫療保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
3 |
無意見 |
采納 |
感謝您對珠海醫療保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 |
4 |
請問醫用耗材是指所有相關醫用耗材嗎?包含電極嗎? |
屬咨詢類問題,已電話回復咨詢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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