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治理高值醫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國辦發〔2019〕37 號)要求,全面深化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制度改革,進一步提高采購效率,促進產品形成合理市場價格,河南省、山西省、江西省、湖北省、重慶市、貴州省、云南省、廣西壯族自治區、寧夏回族自治區、青海省、湖南省、河北省組成聯合采購辦公室,代表十二省(區、市)醫療機構開展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
現發布《豫晉贛鄂渝黔滇桂寧青湘冀骨科創傷類醫用耗材聯合帶量采購文件》(編號:GCLH-HD2021-1),請符合要求的企業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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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采購辦公室
202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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