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進一步做好藥品和一般醫用耗材供應配送工作的通知
各藥品、醫用耗材中標企業、配送企業:
根據集中采購平臺監管系統數據及部分醫療機構的投訴,發現少數中標企業的中標藥品和一般醫用耗材存在供應不足現象,甚至停止供應。配送企業反映個別中標企業有擅自加價行為,個別配送企業擅自給醫療機構發不供貨通知,或限量配送,對偏遠地區配送不及時,影響了醫療機構的正常運行。
根據4月19日全省深化醫改工作會議要求,為完善藥物配送制度,切實保證醫療機構用藥需求,現就進一步做好藥品和一般醫用耗材供應配送工作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 一、中標企業必須按中標價足量供應藥品和醫用耗材,特別要及時供應基本藥物,不得停止或限量供應,更不能加價,否則將按照違規處理。
??? 二、配送企業要按照醫療機構的訂單,及時將藥品和一般醫用耗材配送到位,并按時填報和如實反映中標企業供貨情況。若中標企業不供貨或供貨不足,應及時向省藥品采購中心報告。若出現中標企業隨意加價現象,需提供相關書面證據。
三、在下一周期采購工作中,將對本周期內中標企業的供貨情況、配送企業的配送情況等納入評分范圍。對供貨率、配送率低的企業,給予扣分、不接受其投標、配送申請等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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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省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2013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