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浙江省金衢麗地區以及余姚等四個醫共體試點縣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采購新舊平臺切換工作的通知
金華、衢州、麗水以及余姚、瑞安、普陀、路橋地區公立醫療機構:
根據省衛生計生委統一部署,按《省藥械采購中心關于印發浙江省“三流合一”醫用耗材采購新平臺推進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藥采〔2018〕11號)文件精神,自2018年6月12日起,金華、衢州、麗水以及余姚、瑞安、普陀、路橋地區公立醫療機構切換到浙江省藥械采購新平臺(以下簡稱“新平臺”)進行醫用耗材采購。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準備工作
(一)落實具體工作負責人
2018年6月12日前,確定使用新平臺的負責人。負責人需全面協調醫療機構內部醫用耗材、財務、信息相關職能部門的分工。
(二)熟悉新平臺系統
各醫療機構相關操作人員根據新平臺系統的操作說明(詳見附件1),新平臺地址:http://trade.zgyxcgw.cn:8000/com.hsnn.sso/login.html。登錄單位賬號(與藥品新平臺機構賬號一致),根據醫療機構實際情況建立部門賬號,并賦予相應的權限(操作方法詳見附件1);登錄部門賬號,根據醫療機構實際情況建立部門崗位及用戶賬號,并賦予相應的權限(操作方法詳見附件1)。
(三)醫用耗材采購初始化工作
2018年6月4日至6月11日期間,醫療機構登錄新平臺同步老平臺常用耗材采購目錄,屆時默認配送關系也將同步。
二、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工作
2018年6月12日起,金華、衢州、麗水以及余姚、瑞安、普陀、路橋地區公立醫療機構使用新平臺開展耗材采購工作。
(一)新平臺耗材采購。醫療機構使用新平臺開展耗材訂單發送、收貨和查詢等工作。
(二)開展資金結算工作。在新平臺上確定醫用耗材貨款支付銀行賬戶。醫療機構必須在新平臺上按照醫用耗材采購合同和訂單將采購貨款在線支付給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監管賬戶,由監管賬戶按規定向供貨商支付和結算。
(三)原有耗材采購系統相關工作。醫療機構需在原耗材采購系統中完成切換時間點之前發送的訂單的收貨工作。
三、其他
(一)醫療機構在新平臺推進過程中碰到的問題可向相應的衛生計生委(局)藥械集中采購經辦機構咨詢,相關聯系人及聯系方式詳見附件2。
(二)省藥械采購中心聯系方式
耗材科咨詢電話:0571-86401857
結算科咨詢電話:0571-86401863
信息科咨詢電話:0571-86401953
QQ群號碼:707074208
浙江省藥械采購中心
2018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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