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醫藥企業:
按照《關于做好貴州省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工作的通知》要求,為促進各方誠實守信,共同營造公平規范、風清氣正的流通秩序和交易環境,現開展我省醫藥企業守信承諾材料提交工作,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承諾主體
在貴州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以下簡稱“采購平臺”)藥品交易系統開展交易活動或在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系統掛網的醫藥企業(詳見附件1、附件2)。
本通知所稱醫藥企業包含藥品和醫用耗材(含新冠病毒相關檢測試劑)生產企業(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進口藥品和醫用耗材全國總代理企業視同生產企業)以及配送企業。
二、提交方式
(一)藥品及新冠病毒相關檢測試劑生產及配送企業通過登錄采購平臺首頁【系統平臺登錄入口】,在【企業信息申報】模塊上傳加蓋企業和法定代表人電子簽章的《醫藥企業價格和營銷行為信用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模板在申報系統內下載)。
(二)醫用耗材生產及配送企業通過登錄采購平臺首頁【高值醫用耗材陽光采購系統】,在【企業信息申報】模塊上傳加蓋企業和法定代表人電子簽章的承諾書(模板在申報系統內下載)。
操作手冊詳見【平臺指南】。
三、提交時間
(一)附件1中的醫藥企業在2021年1月31日前完成承諾書的上傳工作。
(二)附件2中的醫藥企業在2021年2月28日前完成承諾書的上傳工作。
四、有關事項
(一)守信承諾是醫藥企業對自身的價格行為、經營行為作出整體承諾,承諾事項包括建立合規審查制度,杜絕失信行為,規范其員工(含雇傭關系)或具有委托代理關系的經銷企業銷售己方藥品或醫用耗材的行為,承擔相應的失信責任,接受處置措施等。各有關企業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承諾書的提交工作。
(二)對未按要求提交承諾書的醫藥企業,將進行通報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三)在我省后續開展的藥品及醫用耗材采購工作中,醫藥企業在申報或完善資質證明材料時,須同時提交守信承諾材料,方可參與我省藥品及醫用耗材采購活動。
?貴州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