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醫療保障局、甘肅礦區醫療保障局、蘭州新區民政司法和社會保障局,各省級醫療機構,各相關企業:
根據甘肅省醫保局等8部門《關于開展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的實施意見》(甘醫保發〔2021〕101號)精神,按照我省甲狀腺功能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工作安排,現將做好中選結果執行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和執行時間
(一)機構范圍。全省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已填報意向采購量的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采購范圍。甘肅省甲狀腺功能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
(三)執行時間。2024年6月20日起執行中選結果。
(四)采購平臺。各單位通過甘肅醫保公共服務網(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hsa-local-rod/web/hallEnter/#/Index)登錄進入甘肅省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
二、約定采購量和采購周期
(一)約定采購量。以各醫療機構在“招采子系統”確認的協議量數據為準。
(二)采購周期。本次甲狀腺功能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周期為2年,自中選結果執行日起計算。
三、重點任務和配套措施
(一)配送關系維護和協議簽訂
嚴格落實中選企業自主選擇配送企業的要求。醫療機構發起協議后,生產企業應督促配送企業共同完成協議簽訂工作。相關工作應于2024年6月19日前完成。
(二)產品掛網和非中選價格聯動
1.產品掛網。采購周期內如中選產品注冊證更新,具有中選資格,中選價格維持不變。中選品種新增注冊證、中選注冊證新增規格,同意按照中選價格供應的,增補為中選產品。
2.非中選產品價格聯動。按照性能與價格相匹配的原則,未中選產品申報價格不高于國家、省際聯盟和我省集中帶量采購同類中選產品最高價和全國省級最低掛網價的低值,可申請納入帶量采購非中選價格聯動目錄供全省醫療機構采購。鼓勵企業主動按國家、省際聯盟和我省集中帶量采購同類產品的中選價進行價格聯動。
(三)約定采購量落實和貨款結算
各醫療機構應嚴格執行線上采購政策,嚴禁線下網外采購、串換產品;應優先采購使用集采中選產品,確保協議期內完成約定采購量;應及時結清企業貨款,結清時間不得超過使用耗材之日起次月底。各級醫保部門應加強監管力度,密切監測轄區內醫療機構履約情況,按期通報約定采購量執行進度。
(四)產品質量監管和配送服務
中選企業是產品質量和供應的第一責任人,要嚴格履行相關承諾事項,督促配送企業按照醫療機構需求及時、足量供應中選產品,保障臨床使用。
(五)招采信用監管
按照《國家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醫保發〔2020〕34號)有關規定,對采購周期內發生的不誠信行為進行處理。
四、相關要求
各級醫保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落實責任分工,層層傳導壓力,推動政策落實,確保工作順利進行;要加強對醫療機構和群眾的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營造良好輿論氛圍。各醫療機構要做好宣傳引導和溝通解釋工作,消除患者對臨床產品替代的顧慮。
五、聯系方式
技術支持電話:15214081132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0931-2909193、2909280
省醫療保障局:0931-8127072
甘肅省醫療保障局
2024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