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藥品、耗材生產(經營)企業:
按照《關于開展自治區招采子系統陽光掛網動態調整工作的通知》和《藥品分類掛網采購工作細則(暫行)》規定,
對自治區招采子系統陽光掛網產品價格高于兵團系統的,要求各醫藥生產(經營)企業限時整改,開展掛網價格動態調整。根據截至4月6日自治區招采子系統中相關產品陽光掛網動態調整結果,我區將于4月21日針對價格仍高于兵團掛網價的產品予以撤銷掛網處理,現將產品名單公開(詳見附件1、2)。
對此次公開結果原則上不再做二次受理。如確存在處理偏差或與實際不符等情況的(即自治區招采子系統陽光掛網產品價格確為當前全國省級平臺掛網低價),請相關企業于4月19日前在新疆醫保服務平臺招采子系統“動態調整”模塊提交說明及價格證明材料,證明材料必須充分詳細。比對國家最新掛網信息數據后情況屬實的產品,可恢復其掛網資格。
特此通知。
聯系方式:?0991-3552039、3552057
自治區政務服務和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3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