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醫保中心,市醫?;伺c信息中心,各縣(市、區)醫保局、衛健局、市場監管局,各有關公立醫療機構、生產企業、經營流通(配送)企業:
??為持續深化“三醫聯動”改革,扎實推進我市醫用耗材采購制度改革,完善以市場為主導的醫用耗材價格形成機制,進一步降低醫用耗材采購價格,保障臨床使用需求,減輕群眾醫療費用負擔,根據《寧德市醫保局 市衛健委 市市場監管局 市財政局 市民政局關于印發2024年寧德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方案的通知》(寧醫保規〔2024〕8號)精神,現就落實我市2024年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一)醫療機構范圍。寧德片區藥械采購聯合體內所有公立醫療機構(以下簡稱“醫療機構”)均納入實施范圍。鼓勵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在進一步完善醫用耗材進、銷、存管理及確保醫用耗材貨款及時結算的基礎上參與。
??(二)品種范圍。無菌普通型注射器帶針,一次性吸氧管(鼻氧管),一次性使用無菌導尿包。
??二、中選結果及執行時間
??2024年寧德市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詳見附件)于2025年1月10日起在福建醫療保障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招采子系統”,https://open.ybj.fujian.gov.cn:10013/tps-local/#/login)掛網,2025年1月16日起正式執行。
??采購周期自中選結果在醫療機構實際執行日起開始計算,原則上為24個月,根據采購和供應等實際情況可延長采購周期,延續周期原則上為12個月。采購周期若提前完成當年協議采購量,超過部分中選企業仍應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相關醫用耗材品類納入國家、省組織集中帶量采購,按要求執行國家、省帶量采購結果,則寧德片區中選結果自動停止。
??三、采購占比分配
??無菌普通型注射器帶針,一次性吸氧管(鼻氧管),一次性使用無菌導尿包3類中選產品原則上直接納入醫療機構院內采購目錄,并按照此前各醫療機構申報對應競價分組需求量確定約定采購量;采購周期內相應競價組入圍產品醫療機構合計采購量至少達實際使用量的80%,剩余采購量由醫療機構結合實際使用需求自主分配。
??中選價格即中選企業產品的實際供應價,包含稅費、產品正常損耗、配送和伴隨服務等所有費用,請相關生產(經營)配送企業務必配合各采購主體做好庫存調換、發票錄入等銜接工作,確保按時落地執行。醫療機構應優先使用集采中選且價格適宜的產品,若對應中選企業的中選產品無法滿足臨床或患者需求,醫療機構應嚴格按照備案采購有關要求進行采購。
??四、協議簽訂
??(一)簽訂時間
??1.中選企業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簽訂時間為2025年1月6日至1月10日。
??2.醫療機構簽訂時間為2025年1月11日至1月15日。
??(二)簽訂方式
??醫療機構與中選生產企業及其確定的配送企業按中選價格、協議采購量簽訂三方協議,協議簽訂采用網上簽訂形式開展,請各協議簽訂主體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德市集中帶量采購競價系統(以下簡稱“競價系統”,https://ningde.udplat.com/login),在相應頁面完成協議簽訂操作,各縣(市、區)醫保管理部要做好轄區內相關醫療機構協議簽訂工作,具體簽訂步驟如下:
??1.各中選企業及其選定的配送企業登錄競價系統,確認三方協議并蓋章簽訂。
??操作路徑:打開網頁鏈接登錄競價系統→進入交易結算模塊→三方協議管理,進行協議簽訂。
??2.醫療機構登錄招采子系統,對中選企業、配送企業已簽訂的三方協議進行確定并蓋章簽訂。
??操作路徑:打開網頁鏈接登錄競價系統→進入交易結算模塊→三方協議管理,進行協議簽訂。
??3.三方協議簽訂完成。
??五、貨款統一結算
??中選產品由醫保經辦機構統一代為結算貨款。相關醫療機構均應通過招采子系統采購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當地醫保經辦機構于每月15日前(節假日順延)按合同規定向企業結算支付上一月的產品貨款。
??六、工作要求
??(一)確保質量與供應。中選企業作為保障質量、供應的第一責任人,應及時、保質、足量按要求組織生產,并向配送企業發送醫用耗材,滿足醫療機構臨床需求。各醫療機構、配送企業要根據約定采購量科學制定采購計劃和庫存儲備,確保協議產品正常供應和使用。對執行過程中不能保障質量、非不可力抗因素所致的不及時供貨、斷供或拒絕提供伴隨服務等行為,經認定屬實,按照《2024年寧德市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實施方案》(寧醫保規〔2024〕8號)及《福建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通知》(閩醫保〔2021〕1號)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情節嚴重的,由綜合評審競價總分第二名的替補企業按中選價供應醫療機構尚未完成的協議采購量,因保障供應產生的額外支出由無法履行協議的企業承擔。
??(二)實行“零差率”銷售。本次集中采購的中選產品一律按照公立醫療機構醫用耗材銷售“零差率”的要求,執行期間中選企業或授權的配送企業不得以高于中選價格向醫療機構供應中選產品。各醫療機構不得向患者以高于中選采購價格收費,或向患者加收其他不合理費用。
??(三)加強風險防控。各相關部門、醫療機構、醫療器械生產及流通企業務必嚴格參照福建省醫療保障局等三部門《關于加強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風險防控工作的通知》(閩醫保〔2021〕61號)要求,切實加強醫用耗材集中采購全過程風險防控,關注生產、配送、采購、使用等環節的風險點,及時按照相應防控措施處置應對,確保我市醫用耗材集采工作平穩推進。
寧德市醫療保障局? 寧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寧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