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藥采中心字〔2023〕28號
各相關單位: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醫療保障局《關于執行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期滿接續中選結果的通知》(內醫保辦字〔2023〕[2023]17號)要求,現就我區執行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期滿接續中選結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采購主體
所有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和醫保定點社會辦醫療機構。
二、產品范圍
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期滿接續中選結果(詳見附件)。
三、采購周期及協議采購量
(一)本次國家組織冠脈支架接續工作自2023年2月15日零時起執行。采購周期為3年。
(二)采購周期內,每年簽訂采購協議。首年協議采購量為醫療機構在國家組織醫用耗材聯合采購平臺確認的采購量。
(三)采購周期內,醫療機構優先使用本次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并確保完成協議采購量;超出協議采購量的部分,中選企業仍需按中選價格進行供應,直至采購周期屆滿。采購周期內如遇國家政策調整,按相關規定執行。
(四)首年三方購銷協議簽訂和配送關系建立工作已經完成,醫療機構可直接開展網上采購。
四、其他事項
請各相關單位提前做好品種備貨工作,確保國家組織冠脈支架集中帶量采購接續工作能在我區順利執行。本通知其他未盡事宜,請遵照相關文件及采購協議約定執行。
內蒙古自治區醫藥采購中心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