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醫療機構簽訂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
購銷合同和廉潔協議的通知
?
區直各醫療衛生機構,各市中心血站、投標企業、配送商:
?根據《2012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文件》和《關于做好廣西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工作的通知》(桂藥招辦〔2014〕5號)的有關規定,請各醫療衛生機構于2014年5月31日前自行與投標企業、配送商簽訂《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購銷合同》(合同范本見附件1)和《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購銷廉潔協議》(見附件2)。醫療衛生機構與投標企業、配送商簽訂的購銷合同應包括范本購銷合同所列條款和原則,購銷合同范本未盡事宜由醫療衛生機構與投標企業、配送商共同協商補充。廉潔協議與購銷合同必須同時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