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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
??一、《通知》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為做好我省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的協議簽訂工作,根據《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帶量采購文件(JX-HC2022-01)》有關要求,現印發《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第二年采購協議簽訂工作的通知》(粵醫保函〔2024〕295號,以下簡稱通知),全省各相關醫療機構貫徹落實。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
??(一)明確實施范圍和采購量。
??品種范圍是江西公布的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省際聯盟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機構范圍是指省內已通過江西招采子系統填報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采購需求量的醫療機構(含駐粵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協議采購量為采購主體填報的第二年采購需求量,涉及我省醫療機構共1800余家,合計采購量共1.6億個單位。
??(二)明確采購周期。本次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周期自2024年10月10日起至2025年10月9日。
??(三)明確工作要求。各地各單位要加強協議續簽工作的
??組織領導。相關采購平臺要及時開放系統,組織醫療機構、中選企業及中選企業選定的配送商續簽合同。同時明確醫保基金預付、貨款回款等要求參照《廣東省醫療保障局關于做好關節骨水泥類醫用耗材和肝功生化類檢測試劑集中帶量采購和使用工作的通知》(粵醫保發〔2023〕29號)文執行。各地醫保部門要督促醫療機構做好合同簽訂并做好后續監管工作,確保采購期內完成協議采購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