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理解采購文件中“未拿到注冊證產品可以憑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注冊證受理件證明參加本次集中采購項目”的含義?
采購文件中“未拿到注冊證產品可以憑中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頒發的注冊證受理件證明參加本次集中采購項目”,不包括正在申辦注冊證的新產品,僅指更換注冊證的產品。 ??
2、對于參加本次集中采購申報的供應商有何要求?
參加本次項目的產品是國內企業生產的,由生產企業直接申報;屬進口產品的,由國外生產企業的中國總代理申報。中國總代理必須取得國外生產企業的直接授權證明中英文翻譯件,否則不得參加。
同時要求同一品牌的同類產品只能由一個供應商來參加。
3、在采購過程中對配送商有何具體要求?
首先,同一個品種配送商不得超過三家。即每個廠家的每類品種不能超過三家配送商。例如:人工關節類產品最多只能有三個配送商負責配送。
其次,配送商已經確定,原則上不能隨意更改。在本次集中采購項目結束以后,天津市高值醫用耗材集中采購辦公室將出具關于產品配送商的確認名單及有關說明,給供應商以明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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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采購辦公室
?????????? ????????????????200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