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醫療機構、供應商、配送企業:
根據《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監督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桂藥招辦〔2009〕12號)文件中的備案采購原則,現將備案采購有關事宜做如下通知:
一、審核通過的備案采購品種,各醫療機構均可采購,無需再次備案。
二、不在2008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機構醫用耗材和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目錄范圍內的品種,不需報備案申請,由醫療機構自行采購。
三、各供應商須將備案采購審核通過品種的組套、組件編號上報采購管理中心后添加到交易系統供各醫療機構采購。
???????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管理中心 ??????????????????????? 二○○九年九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