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2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中標產品配送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醫療機構,生產商、配送商:
? 根據《2012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采購文件》第七章第一點第二款的規定:“具備配送條件的生產商可自行配送”。現發現部分中標企業委托無經營資質的其他生產企業作為配送商,根據采購文件規定無經營資質的生產企業(詳見附件)作為配送商,只能配送本企業的中標產品。經會議討論決定,委托無經營資質生產企業作為其他企業中標產品配送商的將取消其配送關系,醫療機構及總配送商可重新選擇有經營資質的配送商進行配送。
附件:2012年度廣西壯族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及檢驗試劑集中采購無經營資質的生產企業名單
???????????????????????????????? ?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和醫療器械集中采購服務中心
?????????????????????????????????? ????? ?????2014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