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縣區醫療保障局,市醫療保險服務中心,市醫療保障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相關醫療機構,各中選企業,各配送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領導小組關于深入推廣福建省三明市經驗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國醫改發〔2021〕2號)精神,深入推進全市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根據《三明采購聯盟醫用耗材采購文件》(采購文件編號:SM-HC2022-1)要求,我市參加三明采購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的血糖試紙等8類低值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現就采購和使用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范圍
呼市轄區各級公立醫療機構(含軍隊醫療機構,下同)均需參加。
二、采購品種
本次采購品種為血糖試紙、一次性使用無菌注射器(帶針)、霧化器(不含一次性霧化器)、一次性使用預充式導管 沖洗器、一次性使用陰道擴張器、一次性使用靜脈營養輸液 袋、一次性使用腸內營養輸液袋、一次性使用宮頸球囊導管等8類低值醫用耗材。
三、采購周期
本次三明采購聯盟低值醫用耗材集采中選結果的采購周期為2年,自2022年9月28日至2024年9月27日。采購協議每年一簽。
四、主要任務
(一)中選產品掛網。三明采購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產品和中選價格在自治區醫保招采子系統掛網采購。
(二)確定配送關系。中選企業作為配送第一責任人,應按“相對集中”的原則,充分考慮配送覆蓋范圍廣、配送能力強、企業信譽度好、醫療機構認可度高、服務好的配送企業負責配送,中選企業要確保選定的配送企業能夠及時把產品配送到位。中選品種的配送確認由生產企業對配送企業自行授權,配送企業在取得配送授權后,在自治區醫保招采子系統對該品種建立配送關系,同時需上傳配送確認及承諾書。
(三)電子協議簽訂。各單位登錄自治區醫保公共服務網〈招采子系統〉開展協議簽訂工作。醫療機構分別與呼和浩特市醫療保障局簽訂《中選藥品集中采購結算委托電子協議》,與中選生產企業及生產企業委托的配送企業簽訂《中選藥品集中采購購銷電子協議》。
(四)落實采購任務。根據醫療機構約定采購量,全市將統一制定購銷協議文本。受醫療機構委托,由市醫保中心與配送企業、生產企業三方簽訂醫用耗材采購供應三方協議。采購周期內中選產品的采購數量不少于同類品種采購總量的70%,其中不區分AB組的產品,最低價中選產品的采購數量不少于約定采購量的50%;區分AB組的產品,A組最低價中選產品的采購數量不少于約定采購量的50%(血糖試紙 A1、A2組 最低價中選產品的采購數量合計不少于約定采購量的 70%)。在確保完成約定采購量的基礎上,允許醫療機構通過自治區醫保招采子系統線上采購價格適宜的非中選產品,鼓勵優先采購中選產品。
(五)貨款結算。此次集中帶量采購貨款實行醫保與企業直接結算,市醫保部門負責全市統一支付和醫療機構采購結算,未完成直接結算系統開發前暫由醫療機構向配送企業結算,結算貨款周期原則上不超過30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醫保部門、各相關醫療機構、
各醫用耗材配送企業要切實提高認識,嚴格按要求抓好落實, 確保各項工作穩妥有序推進。要相互配合協作,加強對中選產品采購使用、質量安全、供應保障和結算支付的監督管理,并應將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報告和處置。醫療機構要暢通中選產品進院渠道,完成約定采購量。通過自治區醫藥采購平臺進行采購交易,嚴禁線下采購。嚴格執行中選產品價格,嚴禁各種形式的二次議價。
(二)加強監測監管。各生產(配送)企業要備足貨源, 確保臨床使用。各縣市區醫保部門要密切監測醫療機構采購使用情況和中選企業履約情況,包括產品采購、供應、配送等情況,對轄區內中選產品出現短缺的,要及時核查并協調解決;本轄區無法解決的短缺問題,及時上報。
(三)加強宣傳培訓。各醫保部門、各相關醫療機構要加強政策解讀和宣傳引導,廣泛宣傳帶量采購工作的重要意義、主要任務和政策措施,強化醫務人員對醫藥集中采購政策的理解和認同,及時消除群眾對臨床產品替代的顧慮,妥善回應社會的關切。
本次三明采購聯盟醫用耗材集中帶量采購中選結果從2022 年9月28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