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于深入推進醫用耗材陽光掛網集中采購的實施意見》(湘醫保發〔2023〕43號)要求和省醫保局工作安排,我省開展體外診斷試劑在湖南省醫保信息平臺藥品和醫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統(以下簡稱“省醫保招采管理系統”)信息申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已獲取體外診斷試劑代碼并在國家醫保信息業務編碼標準數據庫動態維護平臺(以下簡稱“醫保代碼維護平臺”)予以公布的產品均納入本次申報范圍。
??二、申報時間
??2024年11月15-25日,12月起每月1-15日。
??三、掛網價格申報
??已在湖南省醫藥集中采購平臺醫用耗材集中采購系統(以下簡稱“醫藥采購平臺”)掛網的產品,申報價格不得高于醫藥采購平臺掛網價和外省有效省級掛網價低值,醫藥采購平臺的掛網數據不遷移至省醫保招采管理系統;未在醫藥采購平臺掛網的產品,申報價格不得高于外省有效省級掛網價低值。
??四、申報流程
??詳見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