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包頭市簽訂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廉潔購銷合同和購銷合同的通知
包藥采發〔2016〕5號
各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經營企業:
??? 為做好我市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規范購銷行為,保障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自治區《關于啟動內蒙古自治區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的通知》(內藥采辦字〔2016〕2號)文件要求,現就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廉潔購銷合同和購銷合同簽訂相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簽訂要求
1.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實施辦法》的要求,廉潔購銷合同為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購銷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醫療衛生機構與第二批醫用耗材配送企業簽訂購銷合同的同時按照《醫療衛生機構醫藥產品廉潔購銷合同》(見附件1)的要求簽訂紙質廉潔購銷合同。醫療衛生機構與發生購銷行為的配送企業只需簽訂一次,一式三份,醫療衛生機構紀檢部門留存一份,醫療衛生機構醫用耗材采購部門留存一份,配送企業留存一份;未單獨設立紀檢部門的醫療衛生機構,醫療衛生機構上報所轄旗縣區的衛生計生部門紀檢留存。廉潔購銷合同不需要到我中心備案。
2.醫療衛生機構與第二批醫用耗材配送企業按照《內蒙古自治區醫療衛生機構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購銷合同》(見附件2)簽訂紙質購銷合同,一式三份,法人代表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或合同章,到我中心備案,審核通過的合同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市藥采中心留存一份;
3.各醫療衛生機構必須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購銷合同和廉潔購銷合同的填寫與簽訂,購銷合同條款中要明確回款時間、違約責任等內容,確保合同按時履行,不得隨意更改內容和涂改明細;
4.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購銷合同中的合同產品明細表為合同的一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購明細表中各項目需打印填寫,其中除數量和總金額不是必填項外,其他項目一律按照中標產品信息填寫,實際采購價格填寫議價后的采購價格。
二、購銷合同備案時間
1.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購銷合同備案形式與時間同高值醫用耗材合同備案一致,按季度備案合同,具體備案時間見《關于2016年藥品和醫用耗材網上集中采購合同備案工作的通知》(登錄www.btypcg.com.cn查看)。
2.因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工作于4月1日正式執行網上集中采購,所以原醫用耗材第二季度備案時間改為4月25、26日,其他季度備案按原規定時間辦理。
3.各醫療衛生機構或醫療衛生機構協商第二批醫用耗材配送企業在指定日期內到我中心備案購銷合同,逾期不再受理。
三、注意事項
1.本次合同備案版本(附件2)僅用于第二批醫用耗材陽光采購掛網產品備案,包括血液凈化類和通用高分子類醫用耗材,高值醫用耗材合同備案沿用原合同版本。
2.醫療衛生機構法人代表簽字處,如不是法人代表簽字,必須有法人代表授權書授權被授權人簽字,法人代表授權書(附件3)需到我中心備案,期間授權人或被授權人如有變動,應及時到我中心重新備案法人授權書,如法人未簽字或其他人簽字未備案,合同備案不予審核。
包頭市醫療機構藥品和醫用耗材
網上集中采購服務管理中心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