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企業:
根據吉林省體外診斷試劑陽光掛網工作的實際情況,結合醫療機構臨床需要,經吉林省醫療機構藥品集中采購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決定,自4月26日起,由以往定期開展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增補工作,改為由生產企業(含進口產品的國內總代理)提供符合條件的相關材料(代理商與醫療機構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材料遞交至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醫療器械采購處,辦理相關產品的增補工作。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增補主體范圍及原則
(一)申報主體為生產企業(含進口產品的國內總代理)。
(二)增補范圍為按照醫療器械管理的體外診斷試劑產品,以《吉林省體外診斷試劑采購目錄》(附件1)為準。
(三)申報企業須提供其產品代理商同公立醫院(至少一家二級以上,含二級)簽訂的體外診斷試劑產品的購銷合同,且購銷合同應在有效期內。
(四)企業新增的產品必須為注冊證下該產品的全部包裝規格,如掛網過程中該產品的包裝規格發生新增或減少,只需通過日常變更進行修改,無須重新申報。
(五)申報企業須承諾其申報產品在吉林省醫療機構的銷售價格為全國省級中標(掛網)最低價和吉林省內醫療機構最低采購價。
二、申報所需材料
1、法定代表人授權書(附件2)
2、吉林省醫療機構體外診斷試劑產品掛網申請表(附件3)
3、申報企業代理商與醫療機構簽訂的產品購銷合同
4、企業承諾函(附件4)
三、材料要求
因受疫情影響,本次申報工作全部采用網上申報方式,需要遞交紙質材料的,需將紙質材料郵寄到如下地址(長春市人民大街9999號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務大廳7樓703 醫療器械采購處收;電話0431-81866950,81866952)。不接收現場遞交材料。
注:企業遞交的紙質材料為A4紙打印,所有紙質材料需加蓋企業公章,并按照“申報所需材料”順序左側裝訂,并裝入檔案袋密封好郵寄,檔案袋封面需標注企業名稱,封口處加蓋企業公章。企業由于所遞交材料不合格而導致未掛網成功的,企業自行承擔后果。
四、受理時間
2020年4月26日——5月15日(節假日除外)。
五、聯系電話
0431-81866950??? 81866952
吉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2020年 4月26日